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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的概念、本质、特征、体系、作用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法的本质可以归结为两方面:(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三、法的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3)法是反复适用的。
(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法是由国家创立的社会规范。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二是认可。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 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些利益或者自由。义务意味着人们必须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前者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后者要求人们不得作出一定行为。正是由于法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调整人们的行为,因此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体现为一系列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规范之处在于,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四、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是指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一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二是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划分为以下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
1.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民商法法律部门。民商法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
3. 行政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是调整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 经济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 社会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 刑法法律部门。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7.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例题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2008国家公务员考试第96题)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答案】C。解析:中华法系指的并不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它是法制史上的一个概念,是世界上五大法系之一,其他四个分别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已经解体,现存的共三大法系。中华法系在历史上不但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他三项都是正确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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