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与前几年的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公告相似,也与去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保持了一致性,下面专家为考生需要高度重视的几点作下详细说明:
一、牢记考试各阶段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至26日,比去年提前了一天左右。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9月28日24: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14:3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4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成绩查询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将会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2年12月14日至1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2年12月19日在该网站予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2年12月29日前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为2013年1月11日至14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二、注意学历年龄资格
1.学历证明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中,公教育专家要特别提醒考生的是,两类不同人群必需取得相应学历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应届生要在2013年7月31日前,非应届生要在资格复审前。
2.年龄
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9月18日~1994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
三、看清成绩比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这在公务员考试当中是绝无仅有的。笔试成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笔试成绩高,面试通过的几率非常大。需要的就是各位考生认真抓好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好好复习笔试。
四、关注额外加分政策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11月6日前的工作日内将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加分政策在各地公务员考试中都已经竞相退出历史舞台。四川省公务员考试也只保留了“汶川地震”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这一项。但专家要提醒考生注意:只有在11月6日前提交材料的,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且没有以此表彰享受过加分政策的考生,才有资格享受加分政策。
五、其他规定
提醒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