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比例不足1:3的职位亦可开考
2012年,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规定,招考职位的职数与缴费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考职位或减少招录职数,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职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2013年,海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中明确指出: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依然可开考。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提前划定
历年的海南省公务员考试中,都是先参加笔试,笔试过后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而2013年海南省公务员招考最大的变化即是,在公告中就划定了面试合格分数线,即省直机关为65分,少数民族市县(即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为55分,其他市县为60分。这是史无前例的。
对于广大考生来说,大家在复习备考时,就可以在实战演习中确定自己的水平,看是否能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便随时调整备考方向。
六、面试资格审查取消了递交材料的时间限制
2013年海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中取消了对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递送时间的限制,但广大考生也不可掉以轻心,同样在得各入围面试后,第一时间将所需要材料寄送至招考单位,以免错失机会。
七、未对“基层工作经历”作明确表述
2012年,,“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是指截至2012年8月31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是以公务员正式报到的时间为截止日期。
2013年,对于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告中未做过多解释,只提到“有关本次招录的政策问题,涉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检系统、群团组织的,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负责解释;涉及政府行政机关的,由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负责解释。”考生须注意根据自己所报部门不同,具体详细咨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