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的立功、嘉奖除了能够为军转干部赢得一定的荣誉和相应奖励之外,在转业安置功绩制评分标准下,也能够为军转干部的安置考试考核的最终结果起到一定的加分作用,从而为军转干部选岗打下基础。
如:吉林省军转干部安置政策中规定:
立功受奖:荣立三等功的每次加5分,多次荣立三等功的累计不超过20分;荣立二等功(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四总部联合表彰或者地方省、部级表彰)的,每次20分;荣立一等功(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或者国务院表彰)的,每次30分。
如:陕西西安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功绩制量化评分标准中规定:
荣誉称号计分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以及荣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加18分。
(一)立功受奖计分荣立一等功或被评为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老师等,加13分;立功受奖计分荣立二等功加8分;立功受奖计分荣立三等功加3分。
(二)因参战或参加抗洪抢险、抗震救灾者加3分;
(三)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加12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6分;
(四)全军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3分。
(五)获省部级(含大军区、军兵种、武警总部)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等等。
除此之外,在部队时立功和嘉奖,能够在军转干部参与地方单位晋升时起到一定作用。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辅导专家指出,地方单位非领导职务晋升有一定比例,并非当年符合条件的人都能成功晋升。地方上有相当规范的晋升流程,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履历评价。简单说就是把工龄、干龄、学历,是否发表过文章、是否立过功受过奖、以及有没有被处分过等统统量化成一个个具体的数字,最后按照数字总和大小排序。一般而言,排在前几位的,成功晋升的机率相对大些。
因此,军转干部一定要叮嘱所在部队的干部部门,如果自己有立功受奖的,一定要保证自己档案里有相应的材料。(地方人事部门在算分的时候,要看档案里是否有立功受奖的相应表格,如果没有则加不上分)希望军转干部能够重视自己档案里的立功受奖材料,哪怕是小小的团嘉奖,也有可能为将来晋升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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