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规定,从2014年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时须和患者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须设立统一投诉电话,并印刷在协议书上,医患双方的协议书,要纳入病案管理,归档保存。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普遍所关心的话题,患者除了正常的看病所需承担的医疗费用之外,作为潜规则的“送红包”也给不少患者增加了经济上以及心理上的负担。长期以往,很容易助长医院以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形成,给患者和医生之间的信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这一条规定,其出发点无疑是好的,目的是想通过这样一种医患双方签订协议的方式来重塑患者与医生之间的信任,改变老百姓普遍所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协议的签订在真正解决医患矛盾方面,是治标不治本的,因为医患矛盾的根源并不是社会上存在的潜规则“送红包”的问题,最根本原因是医疗资源供需之间的矛盾,换句话来说,是我国医疗资源的供求远远小于医疗资源的需求,而且再加上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平衡性,促成了社会上“抢夺”有限资源的 “竞争性”,因此,送红包行为就自然而然成为一种医患双方都默认的潜规则了。患者不送红包心不安,医生不收红包不负责,这种存在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大大降低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尤其是患者对医生的信任。
虽然协议的签订是治标不治本的,但是其实际效用如果发挥到位还是能够影响和改变当天社会存在的 “送红包”及“收红包”行为的,因为我们不能苛求医疗资源在一夜之间变得充足而又合理,这需要有一段过程。因此,医患双方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也不能不说是一项解决医患矛盾的好的尝试。以协议方式禁止红包有利于规范现有的违规收取红包行为,也有助于缓解医患矛盾,加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
措施: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要真正想通过协议的签订收到良好的效果,就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有效的监督举报机制。
通过开通网上监督平台以及电话举报等方式,接受广大社会群体以及医务人员的监督,对于举报信息经过核实确实存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惩罚,从而起到良好的警戒作用。
二是加强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
社会上有不少患者认为如果不送红包,心理会很不“踏实”,担心医生不能够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自己病情的康复起不到较好的作用,因此,即使医生没有主动要求收受红包,自己也会主动送之。这实则是医患之间缺乏有效良好的沟通的结果。如果每一名医生对于患者都能够保持一份爱心,而不是冷漠,保持一份耐心,而不是烦躁,保持一份细心,而不是疏忽,不论患者身份、地位的差异,有无送之红包,都能够一视同仁地对待,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加强与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那么,就能够让患者心中吃上“定心丸”,不会存在心中不踏实的感觉。从而也会减少送红包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的宣传教育。
定期加强对医院人员开展“医德”方面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从内心深处拒绝收受红包的行为,如果每一个医生在对待每一个送红包的行为,都能够坚决拒绝的话,那么“送红包”行为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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