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如,在本次招考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80年3月9日(未满36周岁视为35周岁)至1998年3月9日(18周岁必须年满)期间出生。
《招考职位表》中对招考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年龄计算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2.可以不以报考者最高学历报考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是报考公务员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职位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即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以用该层次的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用过去取得的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及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另外,职位表中对学历、专业、学位均有要求的,必须三项都完全符合才可报考。
3.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公告之日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即2016年3月9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4.未满五年服务期的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
最低服务年限从考生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起到公告发布之日,即2016年3月9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省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规定招考时要求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的职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报考;报考者与单位有另行约定服务期的,应征得县级以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5.报考专门职位要先进行资格认定
报考“专门职位”的考生,应于3月16日报名截止之日前到相应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的认定,以获得“专门职位”的报考资格。
凡是报名过我省专门职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享受专门职位的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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