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 24 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检察业务专业科目、公安类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 25日9:00—11:00 。
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5、笔试成绩计算不同于一般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检察院系统要求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检察业务专业科目成绩×30%。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
五、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岗位更注重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016河南公告规定: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80%+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
2015河南公告规定: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由此可见,今年对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岗位的考生加大了面试成绩的比重,减少了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的比重。
最后,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要诚信报考,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考试录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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