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下达各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的项目名额,在符合服务资格的人员中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划定分数段适当照顾。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后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三)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下达各市、县(区)三支一扶项目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募人员并于7月3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网上下载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二份)。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10日前将本市拟录用人员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在宁夏人事考试网、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
3、经公示无异议,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向各市下达毕业生录用批复。
(四)岗前培训
8月中旬,被录用的毕业生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另行通知),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
(五)派遣上岗
8月下旬,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自治区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1日,毕业生正式到岗服务。
[ 六、有关问题
(一)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发放、社会保险办理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我区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情况适时调整。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基本养老、职工医疗、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
(二)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不再续聘。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对女性毕业生服务期间生育的,停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照服务协议中“因身体或其他原因连续1个月不能在岗服务的”规定,劝其退出服务工作。
(三)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
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
2.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
3.三支一扶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年度、期满考核合格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四)报考要求
1.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慎重报考,尤其对跨市、县(区)报名的毕业生要充分考虑工作生活条件和竞争人数。
2.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如有多头重复参加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到事业单位实习)行为的,经查证属实,除退回多领的生活补助(含各类社会保险补贴)外,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因身体原因或实现稳定就业须中止服务的,须本人书面申请退出服务,经服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人员不得再领取活补助。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51)509905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0951)5099130 5099131 5099163
网上资格初审信息咨询电话:
1.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1)6080528
2.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2)2012915
3.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3)2028531
4.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4)2076752
5.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955)7063920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