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zhangguo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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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政审
由区考录办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的部门要认真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西藏自治区2013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并在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准考证、政审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到。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募派遣
笔试、考察政审、资格复审均合格的考生,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招募和派遣手续,其中,支教人员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派遣,支医、支农和扶贫人员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派遣。
联系电话:0891—6845882 6331528
西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