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团市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28号)的规定,今年,我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募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13年,全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2届、2013届毕业生。部分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2届、2013届本科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2012届、2013届专科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会同招募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