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一)指标分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初选和体检
1、各县(市、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三)审批
“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市(州)对县(市、区)上报的“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逐一复核后,要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8月10日前报省人社厅审批。
“进村社区”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前要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人员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安置上岗及待遇兑现
经批准录取的 “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继续执行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由市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上岗,所有人员于9月底以前全部到岗。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及时落实“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组织考试的工作费用,由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有关报名表格请点击此处下载(选择与考生报考类别相关的填写)。点击打开链接
报名咨询电话:考生可以通过《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中公布的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