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上报
根据招募程序和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工作要求,请各市把握工作节奏,按时上报以下信息:
(一)4月底前,上报具体招募实施方案到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二)7月15日前,将拟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管理信息系统。
(三)8月10日前,上报《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2013年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及电子版(电子邮箱:rstscc@163.com)、“三支一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一式两份)、体检发票等相关材料;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基本信息,根据考核体检情况更改“拟招募”状态为“当前在岗”状态。
(四)8月底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和2013年期满人员期满考核工作,并上传管理信息系统。
(五)9月15日前,完成2013年期满人员服务证书打印和发放工作。
(六)12月31日前,完善2013年期满人员就业去向等数据。
四、工作要求
2012年9月,刘延东同志在接见全国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先进事迹宣讲团成员时,提出了“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和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提出了切实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后顾之忧、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工作要求。各地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和经验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
(一)认真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规范管理服务工作
1.强化日常管理。各地要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和期满考核工作,积极开展宣传表彰活动,特别要结合“三支一扶”计划征文活动,广泛宣传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各地要不断完善本地“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和更新工作;要及时录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期满考核、就业情况等结果,实现动态管理。
2.明确岗位职责。各地要积极与基层服务单位沟通,明确“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引导和帮助他们切实履行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合格建设者、落实国家大政方针有力践行者和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积极探索者的职责。继续做好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工作。
3.强化培训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建立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以“践行三支一扶精神,奋力实现中国梦”为主题帮助“三支一扶”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价值观;组织开展日常培训,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培训,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的就业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鼓励各地“三支一扶”办与同级人才、就业工作牵头单位合作,通过课堂授课、座谈会、技术攻关、实践操作等多种途径,开展相关教育培训活动。
4.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在现有“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基础上,完善各项政策,推进科学管理,提高选拔招募、日常管理、经费保障、期满就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政策落实的督办、督查力度,切实保障现有政策落实到位。基层服务单位要实行结对帮扶,建立定期谈心谈话机制,注重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