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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程序
(一)制定招募方案。各市“三支一扶”办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好本地具体招募实施方案,严格招募条件,规范招募程序,切实提高招募质量。
(二)报名。各市通过现场、网络等方式组织开展报名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三)考试。6月1日,组织全省统一考试,具体考务工作事项参见《关于2013年“三支一扶”人员选拔笔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06号)。
(四)考核体检。7月1日前,完成考核体检工作,各市“三支一扶”办根据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录用。各市于7月15日前,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毕业生进行审核并确定录用名单,完成录用工作。
(六)岗前培训。8月底前,各市统一组织2013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
(七)上岗。9月上旬,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会同各接收单位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