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关于体检、岗前培训
(一)招募人员在哪里进行体检?
答: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
(二)岗前培训在哪里进行?
答:岗前培训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地点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九、关于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待遇如何?
答:我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收入不称为“工资”,称为“生活补贴”。享受政策规定待遇有:①每年2.16万元(即每月1800元)的生活补贴;②每年发放500元的交通补贴;③每月参照当地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五险);④服务单位或者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每月提供的不低于400元岗位津贴;⑤解决住宿或者发放住房补贴。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答:“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委托所在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具体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金额根据当地缴纳基数确定。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是否享有休假权?
答:“三支一扶”大学生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以及与用人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平等的相关福利待遇。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是否可以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答: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1〕125号)规定,自2011年起,对毕业后自愿到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起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目前,我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是2年,原则上不续期,如考生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满2年,后又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1年以上,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详细请咨询教育主管部门。
如需咨询广西“三支一扶”其它政策,请登录广西三支一扶网查看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