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zhangguo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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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二)考生必须于8月22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相关证书(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三)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9月1日未报到的岗位可以进行一次递补,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9月10日前上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发放招募录取通知。9月10日后全省将不再进行递补。
(四)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五)本公告由云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1-65399615
政策咨询电话:0871-63635259
附件:
云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