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自2011年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5%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三)“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从2013年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要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同时要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当地财政列支。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要统筹协调,加强督促和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五、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公室)于2013年6月3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及有关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招募岗位计划。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3年6月8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13年6月9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2013年6月10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所报服务地省辖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具体地点及咨询电话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
2资格审查与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有条件的省辖市可实行网上报名。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考生报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毕业证明并加盖公章,并由本人提交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2012年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于2013年6月20日上午8∶00—下午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禁止他人代领。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