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7号)和省八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57号)等文件要求,2013年我省将招募5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苏中、苏北8市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徐州市60名(支教24名、支农12名、支医6名、扶贫18名);
南通市40名(支教3名、支农15名、支医3名、扶贫19名);
连云港市60名(支教30名、支农7名、支医5名、扶贫18名);
淮安市100名(支教34名、支农15名、支医35名、扶贫16名);
盐城市60名(支教30名、支农10名、支医10名、扶贫10名);
扬州市40名(支教8名、支农12名、支医9名、扶贫11名);
泰州市40名(支教17名、支农6名、支医10名、扶贫7名);
宿迁市100名(支教30名、支农25名、支医5名、扶贫40名)。
二、招募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13年应届毕业生,2011年、201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1)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2)从事支农工作的须是农业类、林业类、养殖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从事支医工作的须是医学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等相关类别中部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要求;
(4)从事扶贫工作的须是农业类、公共管理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艺术类、法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环境保护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本科生和大专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