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zhangguo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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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在我市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将成为我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主要来源。70%以上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继续留在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办发〔2013〕89号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从日常管理服务、各项待遇落实、培养和考评机制、服务期满政策等六方面,对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通知》重点对大学生服务期满政策作出了详细规定,确保70%以上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都能留在基层工作。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满1年后,现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可以由服务单位申请,经考核合格后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人员,可以在经过推荐、考核后,直接在原服务单位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后,愿意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人员可提出申请,通过考核后,可直接被聘用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另外,市及各市区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对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了解到,服务期满后通过考核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被基层事业单位聘用后至少应在该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