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开2014年省级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闽毕支〔2013〕86号
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为做好2014年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招募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200号),现就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承担新一轮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并纳入到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的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和扶贫等农村基层紧缺的工作岗位。
二、征集数量
2014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征集范围的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征集不少于15个“三支一扶”岗位信息,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适当增加。省“三支一扶”办将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情况,综合考虑各地“三支一扶”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确定各地招募计划。
三、征集时间
2013年12月10日—2014年2月20日
四、工作流程
(一)岗位征集。2014年1月20日前,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以下简称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将征集的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和扶贫等岗位信息上报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其中,乡级计生协会岗位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计生协会共同负责征集。
(二)岗位申报。2月20日前,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审核所辖县(市、区)上报的岗位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公共网报省“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初审后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
(三)岗位发布。2月底,省“三支一扶”办汇总审核并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加强与本地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和计生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紧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基层人才队伍状况,抓紧征集岗位,按时上报。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要做好岗位初审工作。
(二)各地要稳妥把握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协会)、支医和扶贫岗位比例。各类岗位均不得设定性别要求(特殊岗位除外),基层公共管理服务类岗位一般不设专业要求,不得因人设岗。
(三)在岗位征集工作中,要结合本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本着对服务单位和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考虑岗位安排与期满就业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基层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岗位征集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黄思万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1-8754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