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
考试时间:201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1个考点:区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兴安盟。
7月10日以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查询考试成绩。
(三)确定入选人员。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局)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各地区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照不低于本盟市计划数30%的比例进行录取;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按照不低于本盟市计划数15%的比例进行录取。
7月15日以后,考生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各盟市录取结果。
7月15日-7月20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入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根据公布的入选人员名单组织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毕业证件、是否符合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各高校将本校签署人员名单分别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入选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学历条件及是否符合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3份,1份交学校留存,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头市公务员局)批准同意。
各盟市人社部门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统一体检,统一分配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 8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8月份,自治区统筹项目办公室统一组织“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三支一扶”工作的主要内容、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业务工作基本知识等。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
(四)其它事项。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
贫困家庭大学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或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目前已在各项服务基层项目中服务或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不在报名范围内。
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服务所在地。
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填报其中一个选项。
>>>详情请查看《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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