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下达各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的项目名额,在符合服务资格的人员中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和贫困家庭毕业生可划定分数段适当照顾(笔试成绩加10 分)。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后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下达各市、县(区)三支一扶项目分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募人员并于7月25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网上下载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二份)。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7月30日前将本市拟录用人员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在宁夏人事考试网、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
3、经公示无异议,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向各市下达毕业生录用批复。
(四)岗前培训
8月被录用的毕业生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另行通知),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
(五)派遣上岗
8月下旬,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自治区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1日,毕业生正式到岗服务。
>>>详情请查看《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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