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10日至7月25日。各地要通过公共服务网、广播、电视和报刊面向社会发布2014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公布用人单位实名制岗位信息,并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要依托“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实名就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平台,组织实名报到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名。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统一组织考试,并按所分配计划名额的1:1.2的比例进行招募。7月25日前完成招募工作。
2.7月29日至7月31日。由专人负责携带《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按照考试考核的名次进行排序)、报到证原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等级证影像)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集中审核,并参加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8月5日至8月15日。由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相关体检标准和内容,组织对自治区审核通过的拟招募大学生进行体检。
4.8月20日至8月30日。由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集中组织体检合格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结束后,由各地举行新招募大学生出征仪式,统一组织上岗。对通过体检和培训合格的拟招募大学生逾期不报到上岗的,三年内不再招募。
5.8月31日前,由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新招募大学生上岗实际情况,对系统内基本数据信息进行更新完善;9月30日前,对2012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考核信息、就业信息进行更新完善;12月20日前,更新完善2013年招募的在岗人员年度考核信息。
>>>详情请查看《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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