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公告。7月上旬发布招募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及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7月12日前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直接到设区市及定州市报名,也可通过传真方式先报名,再交验相关证件(各设区市及定州市报名详细地址见附件1)。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服务岗位按照《河北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3)所列岗位代码自愿选择填写。各设区市及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3、选拔招募。由各设区市及定州市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于7月18日前将初选人员和适当备用人选(备用人选数量按招募计划的5%确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指定市级公立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要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人选。选拔招募工作于 7月30日前完成。
4、档案转递。2014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档案于8月15日前由各设区市及定州市统一转至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组织关系。服务期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参加服务所在乡镇的党团组织生活。
>>>详情请查看《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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