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招募2015年“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教育局、财政(税)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局(委)、扶贫办(扶贫局、经协办、协作办),团委、妇联,各普通高校:
为保证我省2015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广东省招募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省 水 利 厅 省 农 业 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省妇女联合会
2015年4月29日
广东省招募2015年“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和人社部2015年“三支一扶”招募计划的统一部署,今年我省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招募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活动,提倡和支持青年学子到基层锻炼和提高,让广大高校毕业生熟悉国情,了解民情,不断增强热爱农村、扎根基层、服务人民、报效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他们在艰苦的基层经风雨、见世面,丰富阅历,磨炼意志,提高能力,全面发展,进而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量化测评、公平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14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三、招募原则、对象、条件
(一)招募原则
1. 公开透明。招募岗位按“一人一岗”设置,岗位需求条件明确。1400个岗位信息详见《广东省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可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www.szyf.org.cn)、广东人社网(http://www.gdhrss.gov.cn)、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com)上查询。同时可在专题网站查询“三支一扶”相关政策、以及2015年招募方案、招募程序、选拔原则、测评标准和招募结果,确保招募过程信息公开、程序透明。
2. 公平公正。岗位需求条件明确,系统按照统一的量化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自动对资格复核合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3. 择优选拔。系统对成功报名的人员,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自动筛选,确定招募对象。
(二)招募对象
1.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 省外高校的广东生源应届毕业生;
3. 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不再参加本年度的招募工作)。
(三)招募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 具有大专及以上普通类全日制学历,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有毕业证书);
3. 身体健康。为统一体检项目、保证体检结果公平公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4)执行;
4. 往届大专、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5月10日后出生),往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8年5月10日后出生);
5. 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专题网站公布信息)。
四、招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5月10日8:00至5月24日18:00
2. 报名方式:
(1)个人登陆专题网站注册,按系统要求并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和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打印《广东省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须填报是否服从系统调剂到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审核机构资格审核前,学生可使用注册账号登陆专题网站查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自身排名,并调整和修改所填报岗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和按要求提交的纸质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保持一致。凡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1. 审核内容:为确保量化测评的公正有效,各审核机构应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特别是量化测评标准表涉及到的八项内容。
2. 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学生提供齐全相关材料后,各审核机构即可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3. 审核机构及方式:
(1)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外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报所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各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本院校所有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地址详见附件6)。
(2)省外高校的广东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报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资格审核。省人才服务局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此类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
(3)广东生源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到所在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资格审核。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本地区此类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地址详见附件6)。
4. 2015年5月28日18:00前,各审核机构要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办,逾期系统将会自动注销缺少纸质材料人员的报名资格。
5. 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和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和提交信息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与专题网站工作人员(刘工程师)联系解决,电话:020-37607181、37605622。
(三)资格复核
1. 5月29日至5月31日,省“三支一扶”办将对各审核机构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同样是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
2. 对资格复核合格的学生,6月1日,省“三支一扶”办将通过系统发给通知短信。6月3日18时前,收到通知短信的学生,应使用个人账号登陆专题网站,对自己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到所报岗位报到并参加2年时间志愿服务作出最终的确认。
3. 在规定时间确认参加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备选对象;确认不参加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以在网站反馈时间为准),系统将自动注销其报名资格。
(四)量化测评
系统将对确定的备选对象,按照测评自动进行评分和排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者,按网上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五)确定招募对象
1. 6月4日,系统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且已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详见附件2)证明体检合格的备选对象,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且未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学生,系统当天将发给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10天内(即6月14日18时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体检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体检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4)。
2. 6月15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一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备选对象的岗位,自动递补排名第二位的为备选对象。递补的第二位如已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系统将发给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10天内(即6月25日18时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 6月15日,系统递补岗位排名第二位的备选对象后,将开始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的、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4. 6月26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二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进行递补调剂。办法是:优先从报本岗位的、并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人员中顺序递补;如本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的、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1400个招募对象名单将于 6月27日-7月1日在广东人社网、广东人才网和专题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派遣对象,并由省“三支一扶”办采取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对象资格。空出的岗位,系统将继续在本人同意调剂的、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中补选,补选名单将在专题网站上公布。
五、派遣培训
(一)7月6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印发《广东省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将参加今年“三支一扶”人员名单分配到服务地的县(市、区)人社局,并督促县(市、区)人社局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和住宿场所等。
(二)7月13日前,“三支一扶”大学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社局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要提前主动登录专题网站报告情况,并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未主动报告或逾期不到的,将视为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并作为今后省内选人用人的一项参考内容。
(三)7月14日-15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社局根据《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实际,对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安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志愿岗位开展工作。确需变动志愿岗位的,需经“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本人书面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批准。
咨询电话:020-37607181、37605622、83133951。
附件:
1.广东省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汇总表.xls
3. 广东省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量化测评标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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