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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战略部署,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财政部等部委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16年重庆市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420名。
二、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
1. 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专科学历毕业生)。
2.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2014年、2015年通过“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到基层,现仍在岗服务的大学生,不列入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 学习成绩优良。考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4. 截止2016年7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6. 符合招募岗位相关条件(附件1)。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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