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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募数量
2017年,选拔招募300名大学生,主要派遣到南疆和边境团场的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等岗位工作。
二、 对象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15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可招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985”、“211”高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以免试;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内地重点高校工业、农业、畜牧、水利、建筑、工民建、机械、电子、电力、电气自动化等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募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2. 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 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 自愿到兵团团场基层工作;
5.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年,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三、 方法步骤
1. 网上报名(9月6日—9月9日)。参加考试的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vn/)报名。符合免试条件的,在兵团人事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传真至0991-289664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tszyf@126.com。
报名大学生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2. 资格审查(9月10日)。按照招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毕业时间、年龄、学历、专业等)。家庭困难的,需持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审查通过的,9月12日前在兵团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3. 组织考试(9月17日)。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区分服务岗位和招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 组织体检(9月19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招募人选。9月18日将体检人员、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到本人,并在网上公开发布。
5. 确定人选(9月25日—9月29日)。兵团“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 公示结果(10月9日—10月13日)。选拔招募人员确定后,在兵团人事人才网、兵团12333公众号平台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网上公开发布选拔招募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大学生本人。
7. 上传信息(10月14日—10月15日)。兵团“三支一扶”办公室将选拔招募人员信息上传至全国“三支一扶”计划信息管理系统。
8. 岗前培训(10月16日—10月20日)。兵团“三支一扶”办公室对招募人员集中组织岗前培训。
9. 派遣上岗(10月21日—10月22日)。师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派员将大学生统一接回并派遣到用人单位。
10. 签订协议。(10月23日—10月31日)。师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服务单位和大学生签订“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兵团人事人才网、兵团考试信息网。
四、 政策待遇
(一)在岗服务政策
1. 工作生活补贴。在一师阿拉尔市、三师图木舒克市、十四师昆玉市所属团场服务的,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5万元;在其他团场服务的,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5万元;用人单位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
2. 社会保险。为“三支一扶”人员落实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师市承担,纳入师市年度财政(务)预算,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的单位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兵团“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为在岗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每人每年350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3. 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17年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中央财政每人2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4. 体检费补贴。体检费由大学生个人垫付,服务期满6个月的,由兵团“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每人200元标准补贴。经费由兵团本级财务承担。
5. 加大其他保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师市积极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用人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生活食宿等方面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6. 户籍、人事档案、党团关系。“三支一扶”人员可落服务地集体户口,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原籍。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统一保管。党团关系统一转至服务单位。
(二)服务期满政策
1. 定向考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兵团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和岗位,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四项目大学生定向招录(聘)。
2. 担任连队干部。服务期满考核优秀且愿意留团场工作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连队管理人员人选。
3. 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 医师资格考试。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大学生,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师市卫生行政部门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5. 就业创业扶持。兵团、师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建立“三支一扶”人员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落实就业单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愿意在基层连队农业一线从事生产劳动的,可纳入职工队伍,按规定分配身份地。
6. 工龄计算。“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7. 服务证书。兵团“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为服务期满大学生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政策的重要凭证。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发证书,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兵团“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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