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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日照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范围
1、招募数量。全市共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83名,详见《日照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职位表》(附件1)。
2、招募范围。省内普通高校2015—2017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5—2017届山东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被国家和我省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过的人员不得再次报考;
(5)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人员应符合《日照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专业和资格要求。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9:00—9月25日17:00
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在考生报考系统注册后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资格初审及查询时间:2017年9月22日9:00—9月27日17:00
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在9月27日17:00之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3、报名确认时间:2017年9月22日9:00—9月27日17:00
资格复核通过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考人数与招募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招募计划。被取消招募计划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23日9:00—27日17:00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面试人选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具体时间见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支教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本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无可递补人员,取消本职位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11月中下旬,全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和监督席,由纪检机关派员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市同类职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考察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五)体检
11月下旬,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参照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入选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并组织填写《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四、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适应基层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相关的专业知识,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见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二)上岗服务。培训结束后,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签署相关协议书,12月中旬,安排上岗服务,并落实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五、管理服务
1、“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服务单位所在的区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2、“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五、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同时计算工龄。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及考试成绩等,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index.html)、“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sdgxjy.com/)和日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zrsrc.com/rz12333/)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日照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633)8866212。邮箱:rzszyfbgs@163.com
附件:
附件3: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考试报名承诺书
日照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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