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我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我区“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与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同步进行。根据公告规定,自治区考录办从第二批公开考录未被录用,且选择同意被招募的2017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中择优招募300名“三支一扶”人员,其中,支教100名,支农扶贫180名,支医2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拟招募人员和公示
根据公告规定,自治区考录办从第二批公开考录未被录用,且选择同意被招募的2017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中择优招募300名“三支一扶”人员。同时,自治区考录办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和派遣
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派遣。
1、资格复审和派遣时间
2018年1月5日上午9:30—下午18:30。
2、资格复审和派遣地点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八一北路地矿博物馆对面)。
3、资格复审材料。拟招募人员必须按以下顺序整理并提交相应材料。同时,拟招募人员还须随身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政审表原件。自治区考录办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坚决不予录用。
(2)毕业证复印件。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拟录用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其他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备案表等不予认可。
(4)身份证复印件。请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6)准考证复印件。
(7)就业报到证原件。区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区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厅高校中心开具的就业推荐函。
(8)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1、2017年我区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名单
附2、2017年我区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查询入口
联系电话:0891-6845883 6845882
自治区考录办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