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5号)精神,现将2018年我区“三支一扶”招募公告予以公示。
一、招募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个人志愿与组织派遣相结合。
二、招募人数、服务期限
2018年共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000名,其中:支教433名,支农1051名,水利服务102名,支医283名,扶贫1131名。服务期限为2年。
三、招募对象、条件
(一)2018年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宁夏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二)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
(三)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1、用户注册。用户注册是报考者进行报名时必备的环节,只有注册成功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请准确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照片。注册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招募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报考者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进入“宁夏2018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报名”,按要求填写、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限报1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不得兼报,并在报名时注明是否愿意在本市调剂。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8:30时-6月28日18:00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并下载《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后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核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截止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资料)。网上资格审核,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负责组织。
4、结果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即取得参加考试资格。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时间为7月2日-7月6日18:00时。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提交相关材料(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的残疾证及户口簿;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或本人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账户流水及户口簿),逾期不予加分。
5、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果被确认的报考者,请于7月11日-7月14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和考场安排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地点为准
4、成绩公布:2018年7月31日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予以公布。
(三)审查确认
1、资格复审。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按照下达各市、县(区)项目分配名额,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8月1日-7日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须在初审通过后即时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级工、预备技师须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组织体检,并于8月17日前完成。体检合格后,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
3、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确定,并于8月10日前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需补录的,应在9月14日前完成补录工作。
4、公示。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拟招募人员后,即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
(四)培训
按照人社部发〔2016〕41号通知要求,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对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岗中脱产培训(具体培训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派遣上岗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1日正式到岗服务。
五、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安家费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
(二)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考核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服务期满不再续聘。
(三)毕业生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三支一扶”计划不能重复参加。
2、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及加分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资格。
3、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慎重报考,尤其对跨市、县(区)报考的毕业生要充分考虑工作生活条件和计划人数。
4、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5、报考者填报的联络方式需准确、有效,便于联络。如因联络方式无效,贻误资格复审等情况,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6、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如有重复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实习)行为的,经查证属实,退回冒领的生活补助、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安家费等,不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招募的毕业生服务期间因身体原因或实现稳定就业须中止服务的,本人须书面申请退出服务,经服务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离岗人员不得再领取生活补助等费用,不享受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8、“三支一扶”招募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报考者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区内直接拨打)
技术咨询电话:(0951)5099130 、5099131
网上初审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五地市及宁东管委会加分及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1、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0951)5918402
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10楼社会事务局
2、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0951)5555752、5555753、5555761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市民大厅C3厅
3、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就业科 (0952)2012792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248号原人社局三楼304室
4、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吴忠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0953)2251108
地址:吴忠市开元大道544号吴忠市人社局一楼
5、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 (0954)2076759
地址:固原市六盘山西路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
6、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卫市人事考试中心 (0955)7063920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宁夏“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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