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团省委《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3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更好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现就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省生源2017届、2018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了解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性质,志愿到基层服务,服务基层、甘于奉献;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6、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考;
2、因个人原因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
3、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数量
2018年我市共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100名。
四、服务岗位和服务期限
服务岗位为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期限2年。
五、组织报名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7月9日至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口西南角)一楼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4张,并持填写完整打印版《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另外,特困生须提交《低保证》,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党组织证明材料,学生干部须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相关材料。服务岗位按照《石家庄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2)所列岗位代码自愿选择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跨地市多次报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报名咨询电话:89631805(仅报名期间使用)。
六、选拔招募办法
招募工作按照公示招募公告、自愿报名、组织选拔、培训上岗的程序开展,采取笔试考试、公示成绩、组织体检、综合审核方式选拔志愿者。首先根据考试成绩、结合四优先(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原则确定初选人员,经公示成绩、组织体检、综合审核后确定志愿者名单。
招募考试工作安排请于7月16日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jzrs.gov.cn)查看。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及要求以市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有关待遇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并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八、期满就业
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录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有空编的,在本人愿意、单位需要的前提下,可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相关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志愿者、符合河北省选调生条件的可参加当年的选调生选拔。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参加职称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在省内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方面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自主创业、自主择业、面向基层就业。
九、纪律与监督
招募工作必须严肃招募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6688702。
附件2、石家庄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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