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30号)要求,现开展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公开招募。
二、招募数量、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数量:2018年我市共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20名。
(二)招募对象:河北省生源2017届、2018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了解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性质,志愿到基层服务,服务基层、甘于奉献;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考;
2、因个人原因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
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一)岗位介绍。服务期2年。(见附件1)
(二)相关待遇。三支一扶计划属志愿性质,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服务期间,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档案统一转至定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关系根据实际情况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并参加党团组织生活。
(三)优惠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专科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可按规定比例定向招录 “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参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在笔试成绩中增加10分。
四、招募程序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需携带: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⑤属于建档立卡贫困生的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生登记表》(附件3);⑥《定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⑦近期1寸免冠蓝底同版照片四张。
报名地点: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就业促进科(中山东路473号)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电话:0312—2589879
(二)领取准考证
完成现场报名的考生,于7月16日14:30至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定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8日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地点、场次、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是: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部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加分项为:1、建档立卡贫困生加5分;2、属地生加5分(属地生即定州市户籍的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定州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募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定州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具体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面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在面试地点。
(五)计算总综合成绩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以招募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如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依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优先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六)体检
指定市级公立医院组织体检,由定州市“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及调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招募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1、公示期间,经举报核实不具备招募资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如出现招募岗位无人报名的情况,按照所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
(八)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对拟招募人员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社厅审批。
(九)培训及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
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与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上岗。招募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照招募岗位表,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任何费用,不得跨地市多次报名。
(二)招募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募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l.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2.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募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募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公告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招募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募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协议,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募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募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募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募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 招募考试进度及资料下载,请关注定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电话:2589820
附件:1-3下载
1、定州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表
2、定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3、建档立卡贫困生登记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