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2018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实施方案》和《关于追加2018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指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基层企业人才储备,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基层一线就业,决定举办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年9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天水生源(企业急需专业可放宽到省内生源),离校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
5.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三、招聘方式
由普通高校毕业生与企业按照岗位要求,以面谈方式“双向选择”。在保证专业对口、择优聘用的前提下,优先选聘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参加招聘会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2018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贴个人照片)一式两份,其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政策措施
(一)招聘企业与毕业生双向选择,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省财政给予招聘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对招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二)招聘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企业所属市或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企业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并尽可能安排毕业生到管理类、技术类等重要岗位锻炼培养。省财政补贴期间,企业应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企业工作经历计算工龄。
(三)3年补贴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企业要积极吸纳留用,未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对已招聘毕业生期满留用率低的企业,视情况减少招聘指标。对未给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或发放工资报酬(不含财政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取消招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指标190名,招满为止。
五、本次招聘会由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承办。
联系电话:
0938-8318355(天水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0938-8520253(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
2018年8月31日
原标题:关于招聘19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公告
来源:微信公众号: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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