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得知,2019年山东省三支一扶考试招募程序如下:
招募程序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5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6月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选择考点城市和报考岗位后,须点击“信息确认”等待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报考资格。在5月31日16: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5月31日16:00以后,将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 各市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6月1日16:00
各市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2019年5月31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各市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 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19年5月27日11:00—6月2日16:00
报名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19年6月18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山东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山东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募岗位,计划招募1人的,取消招募岗位;计划招募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募人数。《关于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取消岗位及核减人数的公告》发布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调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笔试
时间:2019年6月22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将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5. 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省内技师学院或高级技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预备技师证书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等;省外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6. 面试
7月上中旬,各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单位所在市同类岗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7. 体检
7月下旬,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8. 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等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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