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各省公务员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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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对原有的政府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确定以财务、工资、奖金为重点的公开内容。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卫生、教育、农业部门要签订纠风专项治理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要对卫生、教育和农业系统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应及时发现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上学难、上学贵,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认真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行为
第四,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重点是核查有无违规行为,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
第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委、行政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对腐败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对确属领导干部负有责任的,要坚决依据责任追究的规定处理。对于有问题不去检查、有责任不去追究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其责任。
第六,加强监督制度。我国目前的监督机制主要有党内纪检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等,应该探讨多种监督机构的合作可能。
第七,将党的各项反腐败政策法制化。不仅是为了确保对腐败行为的定性准确与处理结果的公正,也能使反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实际运行获得全体公民的理智认同,进而激发起全体公民对反腐的信任、信心和尊重,并愿意为之献身。
公务员考试辅导科目 | 精讲班 | 报 名 | 论 坛 | ||
主 讲 | 课 时 | 讲座 | |||
行政能力测试 | 姚裕群 | 20 | 讲座 | 报 名 | 论 坛 |
申论 | 高增霞 | 8 | 讲座 | 报 名 | 论 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