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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分类强化训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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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分类强化训练专题
http://www.exam8.com 来源:金榜公务员 点击: 更新:2006-11-12 7:36:53

专题六行政执行

  行政执行的基本原理

  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能之一,是行政权的集中表现,行政管理的基本任务的完成,就是行政执行职能的实现,它是贯穿于全部行政管理活动的一个主要环节。

  可以这样来理解行政执行,即行政决策形成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实施决策内容、实现决策目标的全部活动或者整个过程。行政执行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涉及内容广泛、环节繁多,行政管理者要把握其基本特点,确定其工作程序,才能顺利有效地实现决策目标,行政执行的主要特点有:目标性,以实现决策目标为宗旨;实务性,是实践性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经常性,在许多情况下,行政执行是对既定政策(包括指令与规章制度)的反复执行;时效性,要求高效、及时地实现行政决策的目标;灵活性,需审时度势,因地、因时制宜,因势利导。

  为了有效地做好执行工作,必须明确行政执行的工作程序。行政执行的主要环节有:制定行政执行计划:组织落实与人员调配,建立强有力的指挥中心,明确各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各执行人员的职责权限,合理授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协调和监控工作;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和总结。

  行政执行在行政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完成行政管理任务、实现决策目标,取决于准确果断、快捷圆满的执行活动。行政执行是实现行政决策的唯一途径,是对决策目标的实践检验过程,也是修正、完善行政决策的重要步骤。

  有效的行政执行需要相应的执行手段。根据性质、作用和特点的不同,行政执行手段主要有下列几类。

  ①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指政府凭借政权力量,依靠从上到下的行政组织制定和运用政策、指令、计划的方法,来实现国家对行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的目的。行政手段一般分为事前即预防性干预、事中即工作进行中的干预和事后干预三种。

  ②经济手段。经济手段是政府行政部门按经济运行规律的要求来管理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方法。

  ③法律手段。法律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工具。具体到行政执行中,是指行政机关运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来实施行政执行活动。法律手段的方式主要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不同类型。

  ④奖惩手段。作为行政执行中的一种手段,奖励与惩戒的对象应当包括行政人员(公务员)和管理相对人。奖惩属于人们行为的调控机制,奖惩实施的结果,可以强化或者弱化人们的某种行为。为了使行政执行准确和高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就要经常地使用这一手段。

  ⑤诱导手段。这是经济手段以外的其他诱导手段。它通过非强制手段使行政人员和管理对象自觉自愿地去从事政府所鼓励的工作或活动。诱导方式主要有:启发教育、说服劝告、建议协商、榜样示范乃至舆论抑扬等。

  紧急行政干预:西安市场价格突变异动带来的思考

  材料正文

  2003年4月中、下旬短短的十一二天里,西安市场价格突发异动,价格主管部门快速反应,紧急应对,使暴涨的价格又恢复了稳定。反观这一时期的价格工作,确实值得总结与思考。

  1.价格异动,风潮突发

  4月中旬,西安市物价局监测中心监测数据表明,受非典型肺炎及春季流行病影响,部分药品、中药材价格开始上涨。同时,12358价格举报电话也接听到群众同样的反映。随后,在短短的几天里,一些市民纷纷抢购部分药品及商品,不法商贩趁机哄抬价格,使得西安市场预防“非典”的药品、甲肝疫苗及相关商品价格出现了大幅度上涨,价格波动异常。

  据监测:个别药店在一天之内将预防非典中草药价格数次上调,由5元一付涨到10元、15元甚至25元;中药材批发市场部分药价也出现暴涨,2月份金银花价格为每公斤25元,4月18日猛涨到130元,北沙参由13元涨到110元,贯众由4.5元涨到60元,藿香由6.5元涨为70元,黄芪由8元涨为18元,黄芩由11元涨到19元,板蓝根由4.5元涨为20元;板蓝根、抗病毒冲剂等中成药高出政府定价三四倍销售,且大部分药店不时出现有价无货;口罩由1.5元涨到5元甚至10元高价,84消毒液由原来的每瓶两三元涨到10元,而且均不同程度发生断货现象;一些诊所将甲肝疫苗由6元涨到15元。

  随着国内非典疫情的扩大和蔓延,预防非典新药方不时的推介以及社会上的传言,价格上涨的商品已由中药材、抗生素、抗病毒类药品、卫生消毒用品及器械等波及到食盐、食醋、粮、油等相关生活必需品。一时间,市民集中采购成风,许多药品、中药材、卫生消毒用品、食盐等居民生活用品出现供应不足或断档。市民反映强烈,人心不稳,价格形势紧张。

  2.紧急应对,效果显著

  4月17日上午,西安市物价局召开会议,紧急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动事态的组织、指导、协调和处理。下发了《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制定了《关于应对价格异动事件的方案》。以市场价格动向和12358价格举报为线索,从17日开始,局领导分工负责抓紧落实,各项工作全面铺开,紧张运转,全面应对。

  通过紧张工作,到4月27日,市场价格明显回落,价格秩序基本恢复正常,价格干预措施取得了预期的成效。涉及预防非典中药材价格18日上涨达到高峰,紧急行政干预后,到22日,逐渐回落,虽有小幅波动,但基本趋于平稳。如万寿路中药材批发市场部分药材价格,2月份,金银花价格为25元(每公斤/元,下同)、北沙参为13元、贯众为4.5元、藿香为6.5元、黄芪为8元、黄芩为11元、板蓝根为4.5元;4月18日,分别猛涨到130元、110元、60元、70元、18元、19元、25元;到24日分别回落到65元、35元、40元、18元、15元、14元、7.5元。抗生素、抗病毒类药品,在市物价局4月22日公布政府定价后,24日均回落到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以内。卫生消毒用品及器械,4月23日实行最高限价后,26日价格基本稳定在政府限价以内。医院药品价格基本稳定,预防非典药品均没有突破最高限价。虽少数主副食品如米、面、食用油等出现集中购买现象,但由于供货力度加大,货源充足,米、面批发价格及零售价格仍保持在4月20日以前水平;食用油受季节影响,价格小幅上扬,但与去年同期持平,属合理波动;食盐、食醋等24、25日出现集中购买现象,价格曾有异常波动,在政府采取加大供应及严格检查等措施后,26日价格就回落到24日以前水平;鲜菜价格,除大蒜、白萝卜等品种短时价格有所上扬外,总体较一季度呈下降趋势。

  提出问题

  论述材料中所反映的问题及解决方式。

  分析问题

  行政干预具有指令性、强制性,要求令行禁止,无条件执行。行政干预从集权体制中派生出来,是行政权力的体现。这种手段对于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威,保证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稳定的社会公共秩序,实现行政管理的预期目标是十分必要的,是行政机关执行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行政干预手段对计划经济体制及其运转发挥过主导作用。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通过行政干预手段,有助于建立起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机制,对市场运行实行导向和监控,可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合理布局、节约资源和市场有序运行。

  写作范本

  材料中由非典疫情引起的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突发性上涨,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特别是1998年以后市场消费品价格一直走低的情况下出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传染性疾病等自然灾害而引发的大面积价格异动如何应对,也是物价部门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

  未雨绸缪,着眼长远,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居安思危,牢固树立责任和防范意识是非常重要的。要建立应对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有关职能、责任、保障措施和工作制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够立即启动,快速处置,临危不乱。西安市物价局制定了《关于应对价格异动事件的方案》,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成立了价格异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防范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从这次处置价格异动工作情况看,基本做到了快速反应、综合调控、互通情报、上下联动、分级负责、依法行政,有效控制了市场价格。

  物价部门要在行政执行过程中严密监测市场价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群众理性购物。这次价格异动,主要是通过价格监测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发现的。所以,加强价格举报中心和价格监测中心建设极为重要。要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信息的分析和研究;要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及时分析价格变动情况和走势。确保在突发情况发生的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做出预警,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要利用一切传媒和手段,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市场供求状况,以及相关商品的价格标准,引导群众理性购物。同时把政府的价格监管政策、办法,及时广而告之,引导群众维护自身利益。

  行政干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社会状况的发展对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国家生存可能造成损害及威胁程度的不同,而分别选择使用不同的行政干预方式,其严厉程度和强制程度也有所区别。行政干预措施应根据市场变化,在紧急情况下简化程序,以抓住时机,尽快控制局面。如可对上级先行报告,求得同意后立即执行,事后补办手续。行政干预的范围既要放在零售市场,又要控制源头价格,抓好出厂、批发环节,标本兼治,不留死角。行政干预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可采取单一措施,也可多管齐下。对于颁布的价格干预措施,要强化检查监督,以期收到实效。

  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严格行政执法。通过提醒、告诫、警示、倡议等形式,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加强商家的诚信建设,以构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基础。在人们思想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还没有达到相当水平的时候,严格价格行政执法,是规范价格秩序必不可少的强制手段。在价格异动期,应联合有关行政执法机构,共同治理市场,使价格监督检查在短期内迅速取得成效。

  重视价格宣传,强化舆论导向和政府警示震慑作用。现在新闻媒体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最广泛的渠道。价格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公告价格政策,公布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引导市场消费和需求。在价格异动期间,要及时通报情况,邀请跟踪采访,现场报道,宣传价格政策,宣传价格部门的决心和工作力度,宣传执行价格政策的先进典型,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报刊、电视台、电台及时宣传价格政策、公布价格信息、宣传典型、曝光案例,都能有力地配合价格部门的行动,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经济政策的执行:南平市地税系统

  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

  材料正文

  1.伸向弱势群体的温暖之手

  闽北是福建老工业基地,目前已进入了企业改制的高潮阶段,下岗失业人员日渐增多。据劳动部门统计,截至2004年3月底,全市共有登记下岗失业人员25785人;2003年,全市从事农、林、牧、渔的农业人口80.02万,占农村劳动力72%强。该如何落实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呢?

  为将各项优惠政策送到每一位扶助对象的手中,南平市地税局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他们建立健全了减免税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遵照审批权限实行一户一年一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办结时限,并建立减免税台账,做好减免税的跟踪服务管理;建立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统计分析制度,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分析,即时监控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同时,他们还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列为执法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目前,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已实现再就业19746人,占总数的76.58%,享受到再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已达4810人次。据不完全统计,自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至今,南平市地税系统已为2071名下岗人员免费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审批再就业减免903户,为227户不达起征点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减免手续,累计落实各项再就业税收优惠1018。36万元。2003年,受“非典”影响,在全市地方税收预计减收3000万元的情况下,地税部门仍挖掘潜力把政策落实到位,仅当年就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减免750.71万元。

  2003年,南平市地税部门共为全市林、牧、渔三业免征个人所得税3000万余元;对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免征个人所得税400万余元。2003年1月1日,南平市地税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停止征收屠宰税,为农民减负301.74万元。2002年,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带动了农产品商品基地36.58万亩,9.3万农户因此受惠,年增加收入17407万元。

  2.优惠政策缘何变了味

  调查中,笔者发现一些优惠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出现了以下这些怪现象。

  (1)主动“放弃”优惠

  截至今年3月,南平市共有24209名下岗职工拿到了《再就业优惠证》,占下岗失业人员总数的93.89%,但享受到再就业税收优惠的仅占其中的10%左右,近90%的下岗失业人员拿到《再就业优惠证》后迟迟不申请享受税收优惠。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很多人拿到再就业优惠证后,没有固定的就业场所,只是靠打工来维持生活,办证纯粹是为了以后备用。

  下岗失业人员拿到优惠证后缺乏资金,难以自主择业。按照有关精神,为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地方政府要以一定的比例为银行部门匹配资金,限额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但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财政困难,这项政策实际上无法落实到位。

  稳定的低保金收入让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不愿自主择业。一些下岗失业人员本身没有专业特长,又不善于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对自主择业心存忧虑。比如,下岗职工赖某说,1999年他下岗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每月领200多元,拿到优惠证后,一来没钱搞经营,二来怕搞经营万一挣不上钱,这边又没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恐怕日子更加难过,干脆选择放弃税收优惠。

  有的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了优惠证还没有实现再就业。是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再就业能力弱,家庭负担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还有一部分人虽已实现了再就业,但为了能够继续领取失业金,就一直隐瞒了自己的就业情况。

  (2)明里暗里骗“优”逃税

  延平某乡镇一家电脑打印店2002年5月开业,2003年9月突然注销原法人,由其拿到《再就业优惠证》的弟弟申请开业,重新登记并享受税收优惠。据知情人介绍,原法人的弟弟一般不到电脑打印店来,业务仍由他姐姐来料理。

  建瓯城郊某老字号理发店,生意一直不错,其证照法人代表是一个持有《残疾证》的小儿麻痹症患者。然而,来这儿光顾的老顾客都知道,该店的实际经营者是该法人代表的远房亲戚,他只是在税务人员来检查核实时露个面。

  实际上这两家都是“翻牌”店。像这样的“翻牌”店不在少数,其目的就是钻政策的“空子”,骗取优惠减免税款。更有甚者,以1000多元的价格出租《再就业优惠证》或《残疾证》,为不法商家骗取税收优惠大开方便之门。

  (3)福利企业藏“猫腻”

  为鼓励兴办福利企业,给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国家从1993年起就对福利企业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这促进了福利企业的长足发展,但在民政福利企业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名不副实。部分民政福利企业虽挂着国有、集体法人执照,但实际上是个人或几个人共同出资通过购买、拍卖等形式从原有的国有、乡镇、街道办福利企业中取得,事实上是个体或私营企业。

  在“四残”人员比例上弄虚作假。一些企业少报实际生产人员人数,多报残疾人员人数。“四残”人员实际上岗率不高。有相当一部分“四残”人员是在企业中挂个名,企业并不安排具体的工作岗位,只是到了每年福利企业年审时,才让这些“四残”人员到企业做一些临时性工作,企业每年给这些“四残”人员发一二百元工资。

  提出问题

  以政府公务人员的身份,根据所学原理,针对材料反映的主要问题谈谈你的看法。

  分析问题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行政执行中经济手段的一种。政府根据拟定的经济计划,可以从现实经济生活出发,选择相应的与商品、货币、价值范畴相联系的经济参数(税率、利率、汇率等等)具体实施经济政策,从而指导和影响经济活动,使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的活动大体上符合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的目标。当然各种经济政策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政府在运用这些政策时,应注意灵活应变,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积极处理,完善政策,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果。

  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劳动部、税务局发布并下发执行的,政府在税收方面鼓励和支持下岗人员再就业,扶持弱势群体,使税收起到“人为稳定器”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稳步发展。通过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税收优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也引发了一些问题。

  写作范本

  任何一项政策都不是一步到位、尽善尽美的,在执行时经常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行政人员只有在工作中总结经验、灵活应变,讲原则、有策略,才能应对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逐步完善政策。

  南平市地税局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时,积极发挥主动性,建立了严格减免税审批程序、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统计分析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这三项制度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但现实中发现的问题的确是多种多样,让人很难把握。像之所以出现明里暗里骗“优”逃税的问题,资格审核难、管理缺位可能是其主要原因。再就业优惠证、残疾证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主要凭证。根据政策,凡是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都可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在申领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是办理优惠证资格审核的主要凭证。由于下岗失业人员多、流动性大以及就业不固定等原因,基层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很难真实了解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下岗失业人员提出申领要求,在凭证齐全、公示无误后,有关部门就要予以办理。有的持证者由于与经营者存在雇佣劳动关系,迫于就业压力,与经营者串通一气,蒙骗调查人员,使工商部门很难把住营业执照审批这道关口,难以有效阻止“翻牌”行为。不法商家骗过劳动保障和工商部门后,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时,税务人员有时尽管心里明白,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手续完备,他们只能执行有关减免税政策,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即便是明知一些业户有问题,也只能等到以后检查时再处理。

  如何把党和政府关怀弱势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又不让其变味,不让偷逃税者有空可钻,这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各地区在执行该政策的过程中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方法。

  首先,要加强对优惠证发放和使用的管理,严格优惠证审核发放程序,防止弄虚作假、欺骗冒领行为。有关部门要对持证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于违规使用优惠证及各证的,应收回优惠证。

  其次,税务机关在为弱势人群办理减免税优惠时,应仔细调查,向当事人讲明政策,使其知晓利害关系。同时,税务部门要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建立享受税费优惠人员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享受优惠政策扶持的业户进行全面复查,及时与各部门互通情况,严把资格审核、营业执照登记和税费减免等各道关口。

  再次,要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优惠证等有关证件、“翻牌”骗取税收优惠的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并建立不良信用档案,必要时予以曝光。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熟悉下岗再就业、残疾人、涉农优惠等政策。

  另外,税务部门能做的工作,一定要尽快做到位;凡是需要其他部门合作的,要通过协调机制,主动沟通,积极协调配合。只有部门之间在政策执行中相互协作,才能有效地遏制国家税款流失和税收秩序混乱,真正体现政策的公正与公平,把党和政府关怀弱势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行政强制执行:湖南嘉禾“株连九族”

  促拆迁,调查组已进行调查

  材料正文

  “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通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这是前不久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在当地的珠泉商贸城开工仪式上打出的大标语,那么标语中所说的“嘉禾的面子”究竟指的是什么,谁又要如此气势汹汹地影响别人“一辈子”呢?

  家属不搬迁,职工被停薪。

  李静原本是嘉禾县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去年9月29日,她收到了嘉禾县人事局下发的珠泉商贸城拆迁户“四包”责任工作通知书。10月份,她被停薪停职,第一次尝到了“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这句口号的厉害。不久,李静的丈夫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收到了同样由嘉禾县人事局下发的急难重工作任务通知书和限期完成任务督办卡。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如此频繁地收到政府下达的措辞严厉的通知书,这是李静以及嘉禾县所有公职人员从未遇到过的事情。

  那么嘉禾县政府如此高度重视的急难重任务到底是什么呢?什么样的事情因为完不成就会一辈子受到影响呢?这件事其实是和一家开发商承办的商业项目有关。2003年一家名为嘉禾珠泉商贸城开发公司的企业承包下了当地商贸城的建设项目。说起来,这一项目属于商业性建设,应该由开发商独自完成,但事实上,嘉禾县政府却积极出手相助,以仅相当于市场价1.3%的超低价格向开发商出让土地,为了让工程范围内的1100户居民迅速按照开发商给出的条件搬迁,嘉禾县不仅喊出了“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还创造性地推出了“四包”、“两停”政策。李静因为自己的母亲就住在开发商划定的拆迁范围内,所以夫妇俩都收到了限期劝说母亲同意拆迁的通知书。而事实上,不仅是李静,嘉禾县所有的公职人员,只要家里有亲属属于拆迁户的,都无一例外地收到了这样的通知书。

  为了劝说成功,嘉禾县政府还针对家里有亲属属于拆迁户的公职人员出台了严厉的惩罚性政策,记者在嘉禾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的136号文件中看到,所谓“四包”、“两停”政策就是:公职人员必须保证他们的亲属,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签订好补偿协议、腾房并交付各种证件,甚至还要保证他们的亲属对拆迁及补偿不满意时,不集体上访和联名告状。而不能完成这一任务的公职人员将被暂停工作、停发工资,甚至是被开除或下放到边远地区工作。

  嘉禾县政法委书记周贤勇认为,他们应该听党的话,帮助做拆迁户的工作。第一期的拆迁大概涉及公职人员160人。

  160多公职人员受到牵连。

  当“四包”、“两停”的政策公布后,嘉禾的公职人员曾一度认为,这样的政策具有株连九族的性质,不会真正实施。谁想到,李静在母亲明确表示对拆迁不满后不久,就收到了一份调动通知书,从原来的县人民医院调到了乡下的一个卫生所,看到调动通知书李静脑海中出现的就是那幅刺眼的标语:“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

  那么,李静的这次调动真的如她所说,是由于母亲不同意拆迁所致吗?记者找到李静原来的工作单位嘉禾县人民医院了解情况。

  嘉禾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对记者说:“她工作还可以,调动是为了支持乡下的工作。”

  而嘉禾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夏社民则告诉记者,是在督促拆迁的大会上,宣布把李静调到乡下去。

  据了解,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开发建设工程第一批拆迁工作,涉及当地居民300多户,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对拆迁,特别是开发商提供的拆迁补偿款不满意,而全县的公职人员中粗略统计就有160多名属于这些拆迁户的家属。在拆迁的这段时间里,这160多名公职人员几乎全部受到牵连,其中至少有六七名公职人员因为其家属对拆迁提出质疑,或拒绝在拆迁同意书上签字而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湖北省调查组已进行调查。

  “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现在,虽然在嘉禾县已经看不到这样的标语了,但是记者在几天的采访中,依旧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这“一阵子”和“一辈子”对嘉禾百姓的影响。记者在嘉禾县委县政府发布的这一暂行规定中看到,对于被嘉禾人称为株连九族的“四包”、“两停”政策,当地政府明确表示,他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精神。

  嘉禾县的土政策被媒体报道后,湖南省和郴州市的土地管理、城市建设和监察部门,已经组成两级调查组,进驻嘉禾县对商贸城的开发活动进行全面调查。据悉,嘉禾县政府也终止了已经实行10个月的“四包”、“两停”政策。

  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已查明,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去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会明等3人。

  提出问题

  请根据给定材料,结合所学原理详细论述上述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分析问题

  当前,强行拆迁房屋主要有两类执行程序,司法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执行。由于公正与效率是司法行为的永恒主题,公正是第一位的,效率是第二位的,因此司法执行更加强调严格的程序,一般说来效率较低。行政行为的重要准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因此行政执行更加强调的是效率第一,具有高效、快捷的特点。行政强制执行缺乏统一的程序规定。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在规定行政机关执行权时,包括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授予政府相关部门对拆迁房屋的强制拆除权时,缺乏完善的有关执行程序的规定。因此,根据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总结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做法和经验,探讨并逐步规范城市房屋强制执行的程序和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保证行政执行低成本、高效率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统一性的必然要求,是保护拆迁户的合法、正当权益,体现执政为民、维护政府形象、树立政府权威的必然要求。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当相对人不执行行政机关做出的业已生效的行政决定时,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强迫相对人履行责任而采取的行政执法行为,它应遵循统一的行政执行的基本原则:一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贯彻公仆精神;二是要促障行政执行活动规范化、合法化;三是要严格遵守行政执行程序。

  材料中嘉禾县政府出手相助的商贸城开发工程,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商业开发项目。嘉禾县政府专门制定“株连政策”,以行政命令的形式逼迫公职人员就范,为此几乎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目的无非是要帮助乃至代替开发商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成本完成拆迁。“株连政策”显然是于法无据的,它违背了行政执法的宗旨,违反了为人民服务、执行活动合法化原则,粗暴地侵犯了公职人员的权益,引起了公职人员、普通群众和舆论的强烈不满。不过也要看到,“株连政策”只是一个中介,其实质则是嘉禾县政府以行政权力介入商业拆迁的一种手段。政府权力公然介入商业拆迁,有的甚至酿成了严重的事端,这样的事例屡有所闻,而嘉禾县的做法既显示了其独具之“匠心”,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政府与开发商亲密合作、政府权力为商业拆迁竭诚效力“精彩”版本。

  写作范本

  依照法制社会的公平原则,出于商业目的的土地征收与拆迁行为,开发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平合理地取得土地,并对产权人进行偿,即与产权人在自由、平等、公正的原则下谈判、讨价还价,政府只对开发和拆迁方的资格、指标等进行程序上的审批,不能介入任何实质内容。相反,政府如果滥用国家征收的权力,协助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当开发商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的时候,有关部门为开发商充当“挡箭牌”,对被拆迁人不予理睬;或者像嘉禾县那样,不但以仅相当于市场价1.3%的超低价格向开发商出让土地,造成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又是制定政策,又是郑重承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完全把本该由开发商自己解决的商业拆迁当成了政府的中心工作,人们就不得不怀疑政府是否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主要领导是否一厢情愿地把开发商的商业项目也当成了自己的政绩。人们还不得不怀疑,某些已经在事实上沦为开发商“打工仔”的部门和人员,他们与开发商之间是否亲密得有些不正常了。

  建设部最近下发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下文简称《规程》),明确了行政裁决及强制拆迁的程序,增加了行政调解程序,建立了拆迁听证制度,确立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决原则,规范了拆迁强制执行行为。规程的施行对于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依照《规程》的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这一系列行为都违背了要遵守行政执行程序的原则。

  嘉禾县政府在发给中央电视台的一份公文中称,他们全力支持出台“株连政策”推动拆迁的商贸城建设项目是合法的、规范的,工程建设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代表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然而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是否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是否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已经不是一份简单的公文所能下定论的了。包括政府信誉和政府形象受到的损害在内,嘉禾县的这起政府权力介人商业拆迁事件,到底给当地带来了多大的危害,也许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需要披露更多的隐秘真相,才能做出恰如其分的认定与评估。

  行政惩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责任人被予行政处分

  材料正文

  2004年5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376号令,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下文简称《条例》)。

  《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遵循的原则和各项制度、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公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还明确了违反《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年7月2日,卫生部召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职工大会,通报今年北京、安徽“非典”疫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追究情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吸取教训,提高对生物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北京、安徽发生“非典”疫情后,卫生部组织成立了包括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在内的的专家组,对疫情来源进行了调查。

  卫生部、科技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有关责任开展了调查。调查认定,这次“非典”疫情源于实验室内感染,是一起因实验室安全管理不善,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技术人员违规操作,安全防范措施不力,导致实验室污染和工作人员感染的重大责任事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腹泻病毒室跨专业从事“非典”病毒研究,采用未经论证和效果验证的“非典”病毒灭活方法,在不符合防护要求的普通实验室内操作“非典”感染材料,发现人员健康异常情况未及时上报。卫生部决定,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同意其辞去主任、副主任职务;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病毒病控制所所长、分管副所长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腹泻病毒室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吴仪指出,这起事故的发生,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也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一定损失,令人十分痛心,教训十分深刻。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对广大科研人员健康安全的关心与重视。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引以为戒,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吴仪强调,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抓紧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规,依法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要增强安全意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要改善科研条件,严格执行科研人员健康监测报告制度,落实定点医院治疗办法,有效保护科研人员健康安全,防止疾病扩散。

  吴仪要求卫生部会同科技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物安全管理大检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改进工作。广大卫生科研人员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既要发扬勇于探索的奉献精神,又要有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提出问题根据上述材料谈谈你对“行政惩处”的认识和理解。

  分析问题

  奖励和惩罚行政人员或管理相对人是行政执行中的一种手段。奖励,是一种激励手段,是激发人们的荣誉感和进取心的措施,是一种调动行政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在能力的管理方法;惩戒,就是惩治过错,警戒将来,旨在制止和预防行政人员或管理相对人玩忽职守或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写作范本

  上述是一则对行政人员进行行政惩处的材料。可以从以下理论进行分析理解。公务员的惩处制度,指国家及有关部门对公务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给予行政处分所遵循的规程和准则。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行政惩处,它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使行政处分权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行政首长。材料中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责任人的处分是由卫生部做出的。

  ②行政处分的对象是有违法、违纪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务员。案例中显示,当时的“非典”疫情源于实验室室内感染,是一起因实验室安全管理不善,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技术人员违规操作,安全防范措施不力,导致实验室污染和工作人员感染的重大责任事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腹泻病毒室跨专业从事“非典”病毒研究,采用未经论证和效果验证的“非典”病毒灭活方法,在不符合防护要求的普通实验室内操作“非典”感染材料,发现人员健康异常情况未及时上报。

  ③行政处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配套法规。2004年5月9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遵循原则和各项制度、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公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还明确了违反《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于此,卫生部决定,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同意其辞去主任、副主任职务;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病毒病控制所所长、分管副所长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腹泻病毒室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中国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的种类共分六种,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是一种涉及公务员人格和名誉权的制裁行为,因此,现代各国都比较注重惩戒制度的建设。如严格实行重证据原则,依据法定程序实施惩戒,给予被指控公务员申辩和陈述的机会,设立受理公务员申诉的独立机构等,以保障公务员不受违法或不当的处分。案例中卫生部对当事人的处分是在专家在内的专家组对疫情来源进行了详细调查之后做出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主动提出辞职,卫生部予以批准,并酌情对其做出了其他处分。

  行政诱导:淮安市卫生监督所在思想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材料正文

  淮安市卫生监督所于2003年3月26日组建成立。成立以来,淮安市卫生监督所在市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遵循“解放思想,确立新理念;深化改革,建立新机制;内外兼修,树立新形象”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坚持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坚持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各项工作步入良性运行轨道。该所顺利通过了市文明办组织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复查验收,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非典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第二届淮扬菜美食文化节先进集体”。

  该所加强思想教育,重视行风建设,职工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成绩如下。

  一是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在全所开展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学习活动。结合本所实际,先后开展了“两个务必”、“两个率先”、“让文明与我们同行”、“除陋习、树新风”、“打造三个淮安”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提高了职工的政治觉悟和文明素质。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宣传教育为重点,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并将其转化为做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现实战斗力。

  二是努力加强行风建设,社会效益不断提高。该所将行风软环境建设工作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科室,争做文明职工的活动,各科室均制定了创建文明科室的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市文明办组织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验收,制定了2003~2004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规划,并做好各项申报准备工作。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弘扬抗非精神,当好健康卫士”这一主题,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着力点,以正确履行卫生监督机构职能和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加强行风建设。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宣传发动,结合实际组织学习讨论,围绕省纠风办评议工作方案中的“23个是否”,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到人,把民主评议行风的压力传递到每个职工。制定了服务承诺和行业禁令,设立了监督信箱,公开了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办事结果、重要决策等,并严格履行承诺,做到“有令即止”。实行“两卡”、“四上墙”,共制作各类上墙标牌32块。通过推行“十公开”和“两卡”、“四上墙”,让群众充分了解该所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内容,起到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作用。9月份,该所聘请了12名所外行风监督员,通过下发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该所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省卫生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机构服务规范》,对卫生许可、投诉举报、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突发事件处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类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服务规范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促进了行风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工作中,处处为企业着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有关行业按规定实行收费减免政策,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社会效益明显提高。

  三是重视对外宣传工作,社会形象不断提高。该所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鼓励大家结合工作搞好对外宣传,及时、真实、多角度、多层面报道单位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4~12月份,新闻单位录用通讯报道稿件242篇;市电视台开展专题与新闻报道11次;每月编印《淮安卫生监督信息》,其中非典专报7期,从不同角度展示卫生监督工作成果、推介卫生监督工作经验、曝光卫生违法事件、宣传卫生监督的社会作用和行风建设取得的成绩,扩大监督所在社会上的影响,社会形象不断提高。

  四是深入开展卫生宣传培训工作,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能够促进相关企业守法经营,改善卫生质量,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健康。今年以来,该所以《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为宣传培训重点,对食品、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放射、化妆品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开展卓有成效的宣传培训工作,共集中培训考核1600人,合格率为100%。举办了2期市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对102名食品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宣传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利用宣传周、宣传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5月份、11月份分别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标语、横幅、设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8万多份,接受咨询1200多人次。

  提出问题结合上述材料对“行政诱导”这种行政执行手段进行评述。

  分析问题淮安市卫生监督所加强思想教育、素质教育、重视行风建设,是集多种方式为一体的综合行政诱导活动。行政诱导是经济手段以外的其他诱导手段,它用非强制手段使行政人员和管理对象自觉自愿地去从事政府所鼓励的工作或活动。其方式有启发教育、说服劝告、建议协商、标榜典范乃至舆论抑扬等。该所不仅在内部对工作人员开展思想教育、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还重视行风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形象。这对监督所工作人员顺利开展工作,该所管理的企业自觉接受管理指导都起到很大的督促作用。

  写作范本

  我国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倡导的精神文明教育,可以说是集各种方式于一体的综合行政诱导活动。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概括地说,就是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两方面。

  材料中淮安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学习活动。结合该所实际,先后开展了“两个务必”、“两个率先”、“让文明与我们同行”、“除陋习、树新风”、“打造三个淮安”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提高职工政治觉悟和文明素质。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宣传教育为重点,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并将其转化成为做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现实战斗力。这些都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体现。

  而材料中该所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则可以归入文化建设。该所以《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为宣传培训重点,对食品、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放射、化妆品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开展卓有成效的宣传培训工作,共集中培训考核1600人,合格率为100%。举办了2期市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对102名食品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宣传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利用宣传周、宣传日,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文化建设是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智力基础,思想建设又为文化建设提供巨大的精神动力。淮安市卫生监督所将两者结合起来抓,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该所能顺利通过市文明办组织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复查验收,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应该说与平时的教育工作是分不开的。

  该所对内加强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引导行政人员积极执行政策,对外又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形象,为管理对象树立起榜样典范,让他们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积极配合行政人员的执行工作,真正地在实践中体现了行政诱导的作用。

  本章结论

  行政执行是行政人员直接面对社会公众、直接与管理对象接触的行政管理活动,是执行主体在众多因素影响制约下,充分发挥能动作用的组织运作过程,也是执行主体与调适对象的互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行政部门为解决现实中面对的这些问题,完成、实现行政管理的任务、目标,必定要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从而在执行阶段排除障碍,保证指挥自如、协调顺利、监控有效,圆满地完成任务。本章主要介绍了行政干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奖励与惩戒、行政诱导这五种行政执行手段在现实中的运用。这是常用的五种行政执行手段,当然不是只此五类。各种手段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而且每种手段的使用都必须依法办事,以法律手段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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