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孝文化 传统文化 道德建设
【热点材料】
材料一:
2011年12月27日下午,“机场刺母案”二审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在二审过程中,涉案行凶人汪某强调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应该接受治疗,不应受到刑事处罚。汪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当初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存有瑕疵,并继续为其作无罪辩护。9个月前,汪某“机场刺母”一度引发了社会从“孝道”、“责任”层面对其一致谴责,不过,时至今日,这位涉案当事者本人并没有就自己的行为从道德角度主动回应大众,他依然在苦苦辩护,认为自己不该受到刑事惩罚。
“机场刺母”发生在2011年3月31日。当晚旅日留学生汪某回上海后,因学费问题与母亲产生争议,在浦东国际机场到达大厅内向前来接机的母亲连刺了数刀,这一幕令周围人都震惊不已,汪某随即被警方带走。
刺母案发生七个月后,2011年10月下旬,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司法鉴定出具的报告显示,汪某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检方认为其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汪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而汪某的辩护人则认为事发时汪某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为其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材料二:
2011年10月24日早晨,深圳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的公务员廖某,与59岁的父亲发生冲突,其父的衣服被廖某撕破,身体多处受伤,左肩膀上更是被廖某咬得鲜血直流。年近六旬的老父老母,从湖南郴州老家来深圳帮助儿子带孩子,没想到得到的竟是身为公务员的儿子的辱骂和殴打。
随后的调查更是显示,在4个多月时间里,廖某曾7次暴殴亲娘,骂母亲是猪,“咋不撞车死掉”?不过,与机场刺母中的汪某面对社会指责却“默不作声”不同的是,咬父事件发生两天后,在媒体、舆论的压力下,一直逃避的廖某幡然醒悟并最终站出来承认了错误,事情以一家人和解收场。
为此,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还专程给当地报社写信说,这件事引起了他个人的一些深层次思考。“从小处讲是一起家庭纠纷,当事者缺乏道德修养,违背伦理,行为失范。而从大处讲,可看作是当前转型期社会道德水准、伦理规范方面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材料三:
北大公布的《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中规定“不孝敬父母者不得被推荐”,该规定引发了很大争议。昨日,北大招办负责人回应称,“不孝敬父母不得被推荐”是一条禁止性的规定,但不能被反过来解读。
该负责人称,此次校长实名推荐制首次提出了学生不得被推荐的标准,北大在此过程中不比较谁更孝敬父母,但孝不孝敬父母却是能否获得推荐资格的一条底线。一个对父母感恩的人,相对而言对他人、对单位、对社会,也会比较容易培养出责任感,“这是做人的起码良知,我认为对此不应当存在分歧。如果一个不孝敬父母的人也可以被中学校长推荐到北大来就读,我们就没有尽到教育者应尽的责任。”
该负责人承认,为孝敬父母制定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很困难,不是天下所有的事物都可用数字去量化和标准化。事实上,是否孝敬父母并不需要做特别复杂的考核,有时候只要看他和父母在一起的情况就一目了然,哪怕只是简单的面试考察,一句话、一个动作或一个眼神就足够了,“之所以要明确这一规定,是因为现在很多学生智商可能很高,成绩可能非常优秀,但对父母和他人充满了冷漠,认为所有人都该为他服务,北大不欢迎这样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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