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的缺失,让作为集合名词的“城管”,难逃整体的污名化
摊贩“诈尸”事件刚刚平息,武汉街头又现类似一幕。25日,因为占道被扣物品,一摊贩强拉住城管执法车,一些围观者“支招”:你就躺在地上,发微博!这名摊贩果真坐在地上称“城管打人了”。
这不算一起夺人眼球的新闻。然而,如果把这件“小事”与近期类似新闻放在一起,也能看出城管问题的另一面:四川南充,一名城管在处理占道经营时,被摊贩用秤砣砸昏;陕西西安,几名城管劝阻下河游泳者时,反而被拉下水几乎淹死。
应该说,无论是“暴力执法”,还是“暴力抗法”,在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语境中,都是小概率事件。离开了具体语境,无论站在哪一方,都难说公平公正。然而,很多这样的个案却指向相同的问题:城管为何会陷入如此处境?城管究竟是怎样一个群体?
看起来,城管是街头的执法人员,穿着制服、开着公车,能扣人货品,可开出罚单。但是,你真的知道他们是谁吗?为什么城市之中,他们会成为“什么都管”的“万金油”?为什么发生冲突,他们会成为“有罪推定”下的“嫌疑人”?为什么遭遇暴力时,他们自称“不能正当防卫”的“玻璃人”?为什么一旦出事,他们又往往会变身“断尾求生”的“临时工”?
有人以“下水道”比喻城管,偌大的城市,那些难以管理的问题,很多都落在他们身上。比如流动摊贩,就是典型的“针尖上的难题”,背后勾连着就业、分配、社保、户籍等等宏观管理问题,城管无力也无法解决。更何况,城管更多面对的,还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弱势群体。种种社会矛盾、治理短板,都与城管交织在一起,这决定了他们模糊的身份定位,也决定了他们复杂的工作处境。
实际上,无论是深圳宝安区的“城管进社区”、西安莲湖区城管“标准化执法”,还是武汉力推的“城管革命”,都是希望在摆脱工作困境的同时,为自己正名。但顶层设计的缺失,却仍让作为集合名词的“城管”,难逃整体的污名化。
一方面,一部如《城市管理法》这样的“母法”,仍付之阙如,这让城管一直处于“借法执法”的尴尬境地。而即便执法权范围宽泛,很多权力也只是形同虚设,比如宠物随地便溺、渣土车违法装载等,有法也难以执行。另一方面,有人称城管“有娘没爹”——财政由地方政府承担,全国层面却没有统一指导部门,人员编制、待遇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很多地方,有编制的正式城管队员“像熊猫一样宝贵”,一个正式队员带着好几个协管执法。这也是为什么“临时工”屡屡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原因。“没有全国统一专门立法,没有统一的管理部门,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没有统一的管理队伍”——如果不能厘清“城管是谁”的疑惑,恐怕难以走出尴尬。
回溯城管历史能发现,虽然现在备受诟病,但在其诞生的上世纪90年代末,城管制度是作为综合执法制度的创新举措出现的,有效破解了“几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局面。如今,面对日益高涨的权利意识和各种敏感的利益诉求,也必须与时俱进更新思维理念、变革体制机制。这或许正是城管问题背后深层次的“改革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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