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城市管理切莫为创新而创新
——由武汉城管创新执法模式说开去
近年来曝光度最高的城管来自哪里?既不是踩踏小贩头部的延安城管,也不是打死瓜农的临武城管,而是创造了“举牌卖萌”、“眼神围观”、“美女献花”到“站队执法”、“下跪执法”“卧底执法”等网络名词而迅速走红的武汉城管。但当被称为“最善创新城管”的武汉城管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大倒苦水,称“创新是不得已而为之,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近年来,城市管理部门公信力逐渐丧失,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氛围。在这样的处境下,武汉城管万不得已开始创新执法模式,力图改变城管妖魔化的趋势。武汉城管这种创新,受到了媒体的好评,赢得了民众的同情与赞赏。但是,这些创新效果如何呢?前一种执法模式没坚持多久,就又被后一种模式所取代,接踵而出的新模式之所以不断出现,根本原因就是创新没有起到真正的效果。南方人物周刊对小贩的采访中,他们表示,“这些形式也就是宣传的时候用一下,平时对付我们还大多是简单的恐吓”。
其实,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创新执法模式其实是有益无害的,但关键是切莫为创新而创新,要把握好创新的目的。创新作为一种手段,是为了通过创造新的手段和方式,来服务我们的目的,而城市管理广义上来看包括: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城市运行,其核心目的是保障城市中“人”的利益。这个“人”,包括所有城市居民,其中自然也有小商贩。
创新城市管理,要以执法理念创新为基础。要把“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真正落到城市管理工作者心里,使城管执法过程中能够时刻考虑小商贩的利益,通过设立固定摊位、发放临时摊位许可和流动摊位许可等方式,真正解决小商贩的生计问题;要把“服务性政府”的理念贯彻到城市执法过程中去,城市管理工作一直坚持管理为主,恰恰忽略了服务理念,殊不知城市管理的核心目的是为民众服务,因此,要把服务理念落实到城市管理工作中。
创新城市管理,仍要坚持创新执法模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学的执法模式是解决城市管理难题的利器。一要彻底摒弃各种形式的暴力执法。不论是直接打砸抢没收的直接暴力,还是围观创设心理压力的“冷暴力”,都不应当出现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二是要坚持说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解决违章摊贩的实际生活难题,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同时也能方便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
要解决城管妖魔化困境、弥合与商贩关系,创新之路不可避免。但应始终切记城管创新的核心目的:保障城市中“人”的利益。还望未来,城管和小商贩相互理解,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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