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减少这种戾气,使大家保持一个宽容、和善的心态,社会的道德引导是一方面,同样重要的是社会的保障。
日前的沈阳大雪中,一位老人被骑电动车的男子撞到,老人反倒安慰撞人者:“我有医保,你上班去吧”。目击者称,老人在被撞之后走路一瘸一拐的,看得出还是伤到了。之所以“放人”,老人解释说:“雪天刹车不灵,互相理解一下,不是大事,何况我还有医保”。在之前类似老太讹诈扶过自己的孩子之后,这个宽容的老人让大家心中一热,如果都能像这个老人这样,社会的风气会好得多。
老人之所以如此宽容?怂皇歉?“讹人的人”,理解雪天刹车不灵之外,“医保”是让老人心安的另一个关键。虽然尚不知道这个“医保”在日后老人如果出现问题时,真的能帮到他多少,但这种覆盖到普通人群的社会保障,是普通人在帮助和理解他人时,能尽量减少甚至没有后顾之忧的一个关键。
回想之前那个讹人老太太,如果我们能从这个角度理解她,她之所以“讹人”,不排除因为她没有“医保”,之后看病没有保证,她是担心自己负担不起才出此下策的。两个老人不同的作为放在一起,迫使我们必须面对一个问题:只有当社会的保障能给普通人的生活“兜底”,成为他们的生活依靠时,才可能要求普通人为社会出力,这是个相辅相成的关系,谁都不能免俗。
回顾之前很多伤及社会的案子,初始的起因都是因为一个矛盾没得到解决,导致生活失去依靠,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失去理智,采取了报复性的方式。不能排除其中确实有人性极端恶劣者,但更多人的人性之恶是被环境、条件逼出来的,想要减少这种戾气,使大家保持一个宽容、和善的心态,社会的道德引导是一方面,同样重要的是社会的保障。我们不可能指望每个普通人都能公而忘私,毫不利己,至少,这种让那个人仰止的美德,在普通人不是可持续发展状态。就像我们要求医生要毫无条件地履行救死扶伤的天使之职,但是如果他同样面临着升学就业,养家糊口,买房难,地铁挤的生活困境时,这种要求就是勉为其难,而寄托在这种奢侈要求上的社会预期,更是没有道理。
昨天,这条“我有医保”的新闻有了跟进报道:有媒体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老人的类似伤害,“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医保先行支付,医保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说,一旦老人因为被撞而在日后出现问题,是不能指望他拥有的“医保”的……想必,这个善良的老人肯定不知道这些细节,他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全心全意地信任着自己现有的社会保障,从这个角度上说,就更需要我们的社会保障能切实给普通人“兜底”,这也是引领整个社会向善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