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公共安全事故频发,人民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公共安全事故成为阻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严峻问题。上海市市委书记韩正曾在政府工作会议上指出:“让人们安居乐业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政府造福一方的重要内容。”而当前公共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人民安居乐业,因此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公共安全问题,为人民乐享发展成果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势在必行。
政府是社会资源的分配者,是社会生产生活的组织者,也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在调集资源、组织力量等方面享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在保障公共安全建设中,也应当承担起责任,发挥好作用。
完善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是社会公共安全的硬件保障。近年来,我国生产、卫生、交通等公共安全事故频发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公共基础设施配置不足和保障不及时造成的,这就在无法控制的天灾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人祸的因素,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牵涉面广、投资量大、收益小,因此,政府不但应在财政预算及税收政策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同时还应有效调集、调控社会资源,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安全事故防范的屏障。
各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因此,要从根本上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还要做好企业的安全能力建设。要鼓励和督促企业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在现实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很多企业或面临着严重的生存竞争压力,或没有足够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投入都不到位,这就要求政府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适当扶持,增加投入。同时要求或帮助企业做好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
公共安全的实现,离不开健全、完善、及时、有效的监督机制建设。政府既要强化自身公共安全执法监察能力建设,强化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能,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尊重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利,为社会监督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做到对于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深入调查、及时反馈、妥善处理。
公共安全建设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它由诸多方面组成,由多种力量维系,由多个体系保障,绝非一人一时之力可达成。因此,只有全社会共同行动,将公共安全建设作为一项必须始终紧抓和重点建设的工作进行下去,我们的公共安全才能得到保障,社会也必将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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