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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发展,有物质的需求,也有精神的需求,精神需求中包括着文化需求。习近平曾经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构建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提升农民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基础工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当文化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农村群众的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基本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就谈不上文化的繁荣发展,谈不上文化惠民,更谈不上新农村建设,也就无法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目的。
但多年来,我国经济勃兴,文化衰微。显见的现实是,农村一些乡土文化沦为“非遗”古董,逢年过节,传统的扭秧歌等乡村演出已非常罕见;企事业单位原先办得红红火火的各种文艺队、体育队也早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枯燥的加班、再加班;中小城市里大大小小的电影院,不是被拆迁,就是改为他用,偶尔能有几次文化演出,但“天价门票”只能使其变为权贵者的“盛宴”。一些地方动辄提出“文化搭台”,而“唱戏”的却是经济;文化只是媒介和装扮,而非涵养公众的思想文化的有益养分。而这种文化事业滞后于经济发展已成为影响我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制约因素,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相对滞后。在这种形势下,补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势在需行。
政府部门需须努力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职能。要适应形势变化和顺应群众期盼,增强文化惠民的渗透力,坚持眼光向下、重心下移,让文化资源更多地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普通百姓倾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文化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全民;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要不断探索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新形式、新途径,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激发农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农民自办文化。
一个社会群体健康成长,离不开文化的滋养;一个国家的富强,离不开文化软实力的支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有效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对提高,与此相应的,是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此,我们要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落到实处,在丰富他们文化娱乐生活、陶冶情操的同时,向文化强国继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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