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全民法治信仰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从春秋时期“法家先驱”管仲提出“不法法,则是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到战国初期“变法功臣”商鞅提出“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再到战国末期“韩国公子”韩非子提出“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古之成就者,皆将“法”视为治国之要务,理政之圭臬。故而,全面依法治国的贯彻落实,要从树立全民信仰入手,让知法、懂法、信法深深融入全民思想。
以“真学”为帛,铺展法治信仰的精神之书。“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意在言明立法乃“大智慧”当与时俱进,视国情所需,而法治的前提是受到全民的尊重,而尊重的前提是知法。社会生活中,有无数的越线行为是因为侥幸,有无数的治安案件是因为矛盾,有无数的伤害他人是因为冲动,而这侥幸、矛盾与冲动的背后,皆在于对法律知识存在“盲区“,把无知当作“尚方宝剑”和“免死金牌“。我们要做的不仅在于要对法律规则保持敬畏,更要做的是深知法律法规。只有全民牢筑法治信仰,全民知法,才能夯实好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
以“真宣”为笔,撰写法治信仰的意识之卷。宣传教育似“润物无声”才能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而法治思想的宣传也应如此。一张14岁男孩的生日纪念照片在网络上悄然走红,不普通的是,照片中的生日蛋糕画的是“黑猫警长”,写的是“十四岁要负刑事责任了”的“别样祝福语”,这是安徽马鞍山严承燕警官送给14岁儿子的“生日礼物”。这样的润物细无声的教育,让“法治”的苗扎根在孩子的意识中,让孩子从小就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这样的家庭教育无声且坚实有力,社会层面的宣传教育也应如此。法治信仰的树立,要注重言语教化的同时,更要加强行动的落实与践行,用真实行动宣传落实,才能让全民重视法治教育。
以“真用”为墨,渲染法治信仰的观念之图。法律能否为全民所信任,关键在于为政者能否身体力行维护法律的尊严。一位生前敢于与酷吏斗争、以死守法、断狱秉公的清官,一位逝后被武则天追赠为大理寺卿的好官,一位被《新唐史》赞誉为“虽千载未见其比”的法官,唐朝侍御史“俆无仗”徐有功,不惜冒死向武则天强谏,哪怕身着六品朝服时,也不怕违抗皇帝敕令。这是一种将法律尊严视为性命之上的信仰,古代法官如此用法,当今全民更当学会维护法律的尊严,用法为公,守法要正。只有融会出自觉用法护法的生活方式,才能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将法治信仰外化于行。
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就是为民族复兴筹、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而法律如能民之所盼,公正所向,公平所指,法治所幸,让全民在学习中知法,在宣传中懂法,在维护中守法,才能树立起全民的法治信仰,迈向全面依法治国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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