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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5】
据某报社报道,2008 年12 月27 日中山大学附属某医院作出一项决定:一名在该院进修的医生由于恶意频繁给患者开具“大处方”,被医院停了其半年的处方权。
无独有偶,另一家医院的一名骨科进修医生遭到患者投诉:病人虽患骨折,但并非由骨质疏松引起,其身体根本不缺钙,而该名进修医生却硬是为其开了大量自费补钙药,让其治疗“骨质疏松”。 “明明是公医、医保病人,来进修的医生却偏要给对方开很多自费药,而可报销药物里有可以对症的药却不开,这是为什么?”一名骨科副教授表示。
“一看那张处方单,我不用看签名都知道是谁开的,因为他最爱开那几种药,便宜的好用的药反而几乎不开或少开。”一名肿瘤科教授告诉记者,进修医生“手黑”、“手狠”是行内出了名的。而中山大学某附属医院院长告诉记者,进修医生在医院进修期间,进修医院不给予其任何经济补贴,也没有工资,只有原单位发放薪水,而且绝大部分进修医生来自外省,而广东生活成本较当地高,按道理进修医生应该是“日子非常紧张”的。
“但据我所知,他们不少人进修一年不但日子过得不苦,还可以挣一笔回家。”该院长表示,据他了解,不少进修医生光从药商处拿的回扣一个月即可高达数万元,其中尤以部分肿瘤类药物价格高、回扣大。
“这些并非个别现象,超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超患者消费水平用药……在进修医生手下的处方里屡见不鲜。”一名从事纪检工作的医务人员感叹。她表示,进修医生由于人事权等皆不在进修医院,一般待一年就走人,所以行为“自由”,而其日子清贫又想“创富”,由此竟成了药商重要目标,双方往往能在第一时间一拍即合。开大处方、收拿红包、答应患者的请吃……患者分不清“和尚”是外来的还是本地的,医院各出招数以严惩违规进修医生。中大某附属医院要求实施二级签字制度,进修医生所开处方必须通过其所在科的科主任审阅、签字,方能给患者拿去开药,从而严控大处方产生;另一家大型三甲专科医院则通过分责到人,让每名进修医生的带教老师负责监督,一旦发现大处方就要“适时教育、提醒”;还有医院曾为此类违规而让进修医生半年刚到便“卷铺盖走人”。 “处方上有适应症不强烈的药,马上更换处方。”某院一名骨科副教授表示,该科室的做法是,勤查处方,及时更改;如犯一次便登记进修医生“前科”;哪怕“授权”可开药,也对其时时盯紧。
【资料6】
一名大连患者反映,他的亲属因患急性心肌梗死,被送进医院。由于周末没有专家出诊,只好在重症监护室住了两天。周一上班后,一位科主任看完病人后,抛下一句话:“放不放支架,给你十分钟考虑时间。”然后,转身就走,没有一句解释。面对突如其来的问题,家属茫然无主,只好四处打电话问熟人。最后,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
在中国,这样的医患沟通方式并不罕见。面对患者,很多医生态度冷漠,惜字如金。有时,患者多问几句话,便会遭到医生的训斥:“我是医生还是你是医生?”事实上,一些医生存在严重的 “知识傲慢”和“技术傲慢”,口头上以患者为中心,实际上以自我为中心。有的医生俨然是生命的“主宰者”,根本不能平等对待患者,这使医患关系严重扭曲。
“我们发现很多医疗纠纷不是治疗水平引起,而是沟通能力差引起的。”汕头大学医学院教授杨棉华说。
据调查,在医疗纠纷中,九成以上是医患沟通不当造成的。反思很多患者杀害医生的恶性事件,医患缺乏沟通都是重要诱因。
那么,外国医生是如何与患者沟通的?有位中国医生到日本进修,遇到一名心绞痛患者准备做冠脉造影。检查前,医生和患者及家属坐在一间谈话室里,桌上摆着心脏模型。医生从心脏血管的解剖结构说起,再解释心绞痛是怎样形成的、最新的治疗方法是什么、可能会有什么风险,最后才签署知情同意书,整个过程大约45 分钟,患者和家属欣然离去。中国医生问:“有必要说那么细吗?” 日本医生回答:“在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做对一件事之前,任何一步看似无意义的铺垫,都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刻变得无比重要。”此语可谓精妙。医生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其实也是在保护自我,一旦发生医疗意外,患者也不至于采取极端方式酿成恶性事件。
【资料7】
2010 年7 月15 日,株洲市居民张孟月不到两岁的女儿,因发烧在湖南株洲妇保医院接受治疗后死亡,张孟月与亲友到医院打条幅讨要说法。7月15 日下午,该医院几十名职工突然围殴张孟月及亲友,致使七八人受伤,其中张孟月右脚被打成粉碎性骨折,另一亲属被打得精神错乱。在株洲这起纠纷中,医患双方都不寻求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法院和“第三方”调解,采取了堵门和暴力的做法。
惊动全国的脑瘫患儿陈子菁与安徽省医院的医患纠纷案件,经过近10 年的一审、二审、再审申请的驳回直至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终于在2006 年3 月7 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连续的报道,众多法学专家、医学专家和律师提出质疑。然而,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出于所谓“维护安徽形象”的原因,偏袒被告,枉法裁判,一再坚持错误判决。安徽省高级法院仍然虚与应付,固执错误,并通过各种渠道对原告方面施加压力。
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在2005 年3 月的全国政协会议的提案中一针见血地写道:“陈子菁诉安徽省立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是轰动全国的错案。”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政法大学夏家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汤维建教授、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革新教授、华东政法学院武胜健教授等一批国内著名法学家也纷纷指出,该案“事实不清、程序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是一起明显的错案”,“这样的判决与公平、公正相距甚远”。
医患纠纷频发,然而,医患双方都未寻找正常的解决渠道,“医闹”现象不断发生,甚至发生了暴力冲突,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一种潜在的危机正在延伸。当代的政府部门是否该认真地反省一下呢?
【资料8】
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正在给医学教育带来困难。
在教学医院中,重医疗轻教学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国家投入严重不足,医院为了自身发展,引入经济责任制,医疗与医生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这使部分临床指导教师的工作重心转向医疗。高校附属医院的教学意识也十分淡薄。
医学已不是单一的生物医学,而是人文、社科、生物医学的综合学科。现代医学正处在一个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的时期,医生要更多关注人的社会因素,除了不断更新专业知识,还要涉猎人文社科知识。医学教育的目标和方式如何适应新的医学模式,是一个值得不断追问的问题。
传统的医学教育方式是为生物医学模式服务的,这一模式从根本上漠视病人作为人的尊严,仅仅把病人视为有病生物体,背离了医学的人文本质。这一模式之下,医学教育只重视医学生的专业技能的培养,忽略了医学生应具有的奉献和仁爱精神的养成,最终影响了医患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