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将文化创意产业称为娱乐观光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为娱乐观光业制定了包括《著作权法》、《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等在内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其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因此十分迅速。目前,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日本的第二大产业,日本素有“动漫王国”之称,动漫已成为其重要的支柱产业,日本正从一个传统的产品制造大国,转向一个文化产业生产和输出大国。2010年6月,日本政府出台的《新增长战略》,制定了在海外拓展相关创意产业业务的政策后,其文化创意产业将得到更大发展,预计到2020年,其在亚洲的文化创意产业收益将实现1万亿日元的目标。
法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从产业结构的调整中看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巨大价值和潜力后,为文化创意产业制定了系列的优惠政策和资助措施,包括法国政府文化和交流部下设的图书与阅览司对出版产业链的资金资助,仅2004年的资助就达3.73亿欧元。法国文化创意产业得到了极大发展,尤其是图书、出版市场等显得异常活跃,出版业已成为法国的第一大文化产业,也成为世界图书的生产、销售和出口大国,其在全球图书市场中,仅图书销售额和版权贸易量就占到了14.7%。此外,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设施的管理、电影、旅游业等,也是法国的重点文化产业。
丹麦政府通过为文化创意产业建立良好的市场机制、创新环境,提供专业知识培训、提供风险资本与创投基金等措施,重点发展了电影、音乐、新兴媒体等领域的文化产业,且发展事态良好。据丹麦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92年~2005年期间,丹麦文化创意产业的年均增长率超过20%,已成为丹麦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
5.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国文化产业依然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和较高的热度,2011年文化产业进入黄金发展期,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在传媒文化的产业属性不断受到重视、产业进程不断推进的趋势下,经济结构调整、精神文化需求释放以及国家提升文化实力战略,正激发传媒文化迎来黄金十年。
中国文化产业已经开始走上一条以重大战略性政策推动为主线,以构建产业体系从而转变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全新路径。十七届六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全新时代,确立了文化产业在整个文化建设乃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中的战略性地位。会议指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是继2010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今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之后,在国家层面再次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文化专项规划。规划对文化产业的扶持,主要是营造宽松环境,如银行贷款、融资上市的标准可以灵活点,门槛可以低一些,为文化企业创造宽松的融资、上市机会。
这意味着文化产业在未来五年内占GDP的比重由目前的2.5%上升至5%以上,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将会不断强化,产业规模将继续扩大,而产业发展增速也将加快。有报告指出,如果考虑“十二五”期间GDP内生增长,文化产业复合增长速度至少达到22%~25%。据测算,若按照GDP年均增速9%来计算,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将翻番,这意味着届时文化产业规模将达到2.85万亿元,是2009年末的3.4倍。
延续我国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扶持,2011年以来,有关政府部门出台了多项与文化产业有关的政策措施和扶持手段,中国证监会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上市,鼓励文化类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财政部提出,要完善促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国税总局则准备完善支持新兴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文化部联合保监会出台了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至此,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已经形成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全面合作,加上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的建成,已经形成了一个对文化产业发展进行金融支持的完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