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组织对干部的考核,一般通过一年一度的鉴定形式进行,先自我鉴定,经小组评议,后由单位或组织作鉴定,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50~60年代,干部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政治态度、阶级立场、社会关系及工作表现、思想作风、群众观点、学习、团结等,尤为重视政治标准。每次政治运动,如三反、五反、肃反、审干、整党、整风、社会主义教育等,都必须作个人鉴定或小结,并经群众评议和单位鉴定。工作调动、抽调搞临时工作或脱产学习较长时间,结束时也要搞鉴定和考核。提拔重用的由组织专门考核。
5.让干得好的优秀干部在竞争性选拔中考得好、上得来,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注重考察干部实绩,防止简单以分取人。
考察重实绩、任用不唯分,体现了实践第一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实绩是干部德才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集中反映,是评判干部的基本依据。坚持实践标准,把握实绩依据,才能选出实干之人,彰显实干导向,营造实干之风;防止以考取人、唯分是用,才能不让真心干事的人吃亏,不让投机取巧的人得利。考察重实绩、任用不唯分,应当作为竞争性选拔必须牢牢把握的一条基本原则。
考察重实绩,就是要把干部的实绩考深考准,以实绩论高低、辨优劣。要突出实绩考察的重要性,加大实绩评价权重,使之不仅成为“优先”条件,而且起到“加分”作用。要注重实绩考察的准确性,综合运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延伸考察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干部实绩,深入分析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中起到的实际作用。要增强实绩考察的公开性,推行民意调查、实绩公示等方法,通过个人“亮绩”、群众“评绩”、组织“核绩”,检验干部实绩的“含金量”。
任用不唯分,就是要对考试成绩与工作实绩综合分析,不以一张考卷、一场演讲“论英雄”。要坚持原则、认真把关,不能怕担责、图省事、走形式,谁分高就取谁、考上谁就是谁。要把分数票数与实际能力、综合素质与岗位要求、任职经历与发展潜力等结合起来,全面衡量人选的“考绩”与“德绩”、口才与口碑、临场发挥与一贯表现,真正做到好中选优、人岗相适,有效避免“干得好不如考得好、实绩好不如成绩好”的现象发生。
6.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选拔任用那些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温家宝总理也曾指出,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的工作宗旨和追求,既是为官之道,更是为官之德。
要做官,先做人;要立业,先立德。为官者“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官德。为官如果没有良好的官德,就不可能廉洁自律;没有一流的人品作底子,从政就会栽跟头。这不仅是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的道理,也是党中央一再要求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正确把握德与才的辩证关系,认真落实“以德为先”的具体体现。既注重“考能”更重视“考德”,真正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看清人、识准人,才能选好人、用对人。深入甄别、准确鉴定干部德才表现,是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的前提。干部提拔前,必须多方面了解、多渠道考察、多侧面审视,全面准确掌握干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