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政府至上、权力至上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主义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这反映到财政体制上,那就是传统中国缺乏民主的公共财政的社会基础。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建设廉洁政府的问题就缺乏必要的社会制约机制。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提升,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了持续的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也就表明其所能控制支配的钱财与日俱增。这种情况无疑给政府可能的过度消费提供了条件。政府的高效失去廉洁的前提,将没有任何意义;政府的服务失去廉洁的保证,将彻底改变本质。建设廉洁政府,人是决定性因素。必须从每个公务员抓起,从每个公务员做起,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决纠正不求实效、只图虚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和制约,规范公共资源管理权力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公务员的腐败动机,减少公务员的腐败几率,使他们常怀敬民之心、勤思富民之策、笃行利民之举,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建设一个廉洁的政府、一个受到人民信赖的政府。
3.芬兰是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从政府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就可见一斑。包括财政预算在内的芬兰政府官方文件全部都是公开的,民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和议会图书馆等简便的途径,了解和监督财政预算的制定过程和详细内容。
每年春天,芬兰政府根据经济形势预测下一年的财政额度,并拟定预算框架。根据该框架,政府下属各部委起草各自的财政预算。每年7、8月间,在财政部与其他部委协商的基础上,由政府拟定国家预算草案,并于9月中旬提交议会财政委员会审议。经过议会讨论和修改,来年的国家财政预算于12月中旬最后通过。而整个过程都是对外公开的。在议会最后通过政府预算之前,每个公民都可以上网查阅了解预算有关情况。预算通过后其文本将印刷成册,对此感兴趣的公民可以购买,也可以通过网上查阅预算电子版文本。总之,芬兰政府预算是公开的,没有任何秘密。政府官员在招待费、公务出国及用车方面的预算情况也有具体要求。预算中对招待费规定了数额,招待费开支必须在规定数额范围内。此外,还有具体规定,招待的客人应该是必要的,而且要适当,不得铺张浪费。预算中有一项行政运作开支,在这项开支中,对公务出国的费用也作出估算,不得超过预算中规定的数额。在规定范围内,确实是工作需要,政府各部官员方可出国履行公务。芬兰政府只有总理、内政部长和外交部长配有专车。其他人用车必须从车辆调配中心预定。芬兰议会只有议长配有专车。
芬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财政预算都是高度公开和透明的,公民了解政府预算的途径除了互联网之外,还有报刊、电视等大众媒体。财政预算一经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第一时间进行详细报道,内容非常翔实,配以解析,普通百姓都能看懂。同时,社会风气的好与坏,对公务系统的廉洁影响极大。在芬兰,就算是在车流稀少的深夜街头,当红灯亮起,司机也会安静地停车等在那里,你看不到有谁会去闯红灯。芬兰人在日常生活中奉公守法的习惯,以及整个社会形成的强大的正气,你想在这样的国家里搞腐败,是很有难度的。所以芬兰的总检察长马蒂•库西迈基说,公民的自律是防止腐败最有效的手段。但是公民的自律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要靠人们努力去争取。在历史上,芬兰也曾经是一个贪污受贿横行,腐败成为习惯的国家。芬兰治理腐败的经验,其实与全世界所有成功根治腐败的国家或地区一样,不外乎民主、法治、制衡、监督、公开、透明、教育等这些老生常谈的东西。讲理论,写10本书都可以,问题在于,你有没有决心去落实。在芬兰,每个自律的纳税人都有对政府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同时也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因此,芬兰成为了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
4.多年以来,新加坡一直是世界公认的最廉洁国家之一。在新加坡建设廉洁国家的过程中,贪污调查局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成立于1952年,1959年人民行动党上台执政后,成为新加坡反贪污腐败的最高专门机构,直接对总理负责,拥有绝对的权威和广泛的权力。在贪污调查局的宣传手册上,印着这样一段话:“我们的使命宣言:通过迅速和肯定、坚决但公正的行动,取缔贪污犯罪。”根据法律,不论是政府公务员还是私营企业主,不论是受贿者还是行贿者,不论贪污的案值大小,不论发生在国内还是国外,只要是新加坡公民涉嫌贪污犯罪,贪污调查局都有权进行立案调查。对贪污嫌疑人,调查人员可以进行跟踪、搜查甚至逮捕。在法庭上,贪污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