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关乎医改的成败
在医生与病人这组社会关系中,医生具有绝对的优势和统治力,处于绝对主导的地位。虽然病人看病要花钱,买药要花钱,表面上看起来与一般的消费行为无异,本质上却有天壤之别。病人是付费的一方,但医生为病人决定一切,病人对医生的诊断和建议只有接受,没有任何博弈的余地。医德,在这组特殊的社会关系中得到强烈凸显。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公布了2011年3月下旬举行的“广东省城市医疗服务公众评价调查”。调查显示,四成人表示遭遇过“多开检查项目”;32%受访者表示经历过“滥开贵药”;就医时,遭受过“问诊仓促”、“收费标准不公开不透明”、“乱收费”、“收受‘红包’”、“强求使用进口药品”者也不在少数。这个调查结果具有普遍性,因此也显示了全国医疗改革所处的困境。
医德的问题,不仅涉及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品德问题,更与财政投入、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等方面有关。推动医疗体制改革,实现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需要政府多措并举着力解决医德问题。
首先,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政府投入的不足,使得医疗卫生机构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经营管理医院,结果造成了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质的淡化,严重损害了老百姓利益,加剧了医患纠纷和群众对医德的质疑。打个比方,如果一名医学生,经过5~8年的学历教育后,还要经过大量的临床实践,成长为一名医生。然而,他的收入却是“看病的不如算命的”,这种情况下“灰色收入”、“滥开贵药”也就成为一种可能。因此,我们必须明确政府责任,增加经费投入,逐步改变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做法,确保群众能够享受最低医保待遇。
其次,强化政府责任,建立高效的医药监管机制。一是要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和行业化管理改革,明确管理机构和管理责任。二是要制定详细的医疗机构管理规制,依法进行日常管理。三是要成立专业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依法对医疗机构的从医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行为、广告宣传内容和收费价格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索要红包、拿药品回扣等不正之风进行坚决纠正。四是要建立完善的药品流通领域监管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政策。治理药品回扣应该从源头抓起,对药品销售企业采用送回扣的不正当行为要依法严惩。
最后,不合理的医疗法律法规需要尽快修改,充分考虑到情理的因素,让医生不再在“救,还是不救”这个问题前挣扎。法是社会的最低规则,法不能压制道德、扭曲道德,如果医生治病救人的时候要在情与法之间进行抉择,那一定是法出了问题。医德问题应在立法思路中有一席之地,既尊重医生对患者的紧急处置权,让法律不要在人命关天的时刻成为阻碍医生救人的障碍,让医德得以张扬;也要规范对有争议的医疗处置的审查程序,保护恪尽职守、医术高明的医生,惩罚滥用处置权的庸医。
医疗改革是个社会系统工程,而医德缺失、医风不正,是医改举步维艰的最大的“绊脚石”之一。全社会必须形成合力,多角度集中“攻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达到医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