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1999年“当代中国少年儿童发展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家里,6.4%的孩子经常挨打,17.5%的孩子有时挨打,47.3%的孩子很少挨打,从未挨打的孩子仅有28.8%。2005年时依然只有不到30%的孩子完全没有接受过“棍棒教育”,可见其影响之深。
“棍棒教育”的普遍存在,及“国际不打小孩日”的遇冷,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研究员看来,都与中国传统思想中儿童权利的缺失有关,儿童没有地位,是大人的附属品,因此有“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之说。孙云晓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对父母的称呼是‘家长’,‘家长’就是家长制的缩影,表明父母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国际不打小孩日”是源于美国的纪念日,并非世界通行的、有影响力的节日,没有被广泛知悉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国际不打小孩日’带来的教育学命题,值得社会关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大伟对记者表示,它的出现体现了对孩子权利的充分尊重,及对体罚教育的坚决反对。同时,这并不意味着欧美家长不惩戒小孩。欧洲教育名言有云:“男孩的耳朵长在背上(屁股上)”,意思是对调皮的男孩而言,惩戒也是一种常见的教育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四大原则,但绝大多数父母对此不了解、不重视、不遵守。而现代儿童观,即儿童拥有合法权益、人格尊严。
8.在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编著、科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中国未成年人数据手册》中,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调查显示,在挨打之后,67.3%的孩子心情气愤、痛苦、伤心,18.1%想离家出走,9.2%甚至产生了死的念头。据相关分析发现,中小城市和西部城市的孩子感到很“气愤、痛苦”的比例偏高,这一感受与年龄呈正相关,年龄越大比例越高。此外,“产生死的念头”的孩子,随年龄增大比例也增高;女生的比例要比男生高,城市孩子的比例高于县镇和乡村。
王大伟认为,长期严厉惩戒的结果是,孩子胆小、自信心差、抑郁,但具有守规矩、不屈不挠、节俭奋斗,适应社会的性格特征;而从不被惩戒的孩子相对会胆大、自信,但也可能有不守规矩,贪图享受与不思进取的性格特征,这就是溺爱造成的。
新西兰、德国等国家为遏制虐童专门设立了特定罪名。新西兰设立了“虐待未成年人罪”,《新西兰刑事法典》第195条规定:“虐待自己监护、照顾的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纵容自己监护、照顾的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受虐待,致使被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精神失常或精神障碍的,判处五年以下监禁。”德国则设立了“违背监护或教养义务罪”,《德国刑法典》第171条规定:“严重违背对未满16岁之人所负监护和教养义务,致使受监护人身心发育受到重大损害,或致使该人进行犯罪或卖淫的,处3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都对保护儿童合法权益、防止虐待有详细的规定。“在欧美,保护青少年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具体、便于执行的操作手册,我国的相关立法则原则性强,实施中有一定困难。”孙云晓说。
9.2001年2月,电影《刮痧》在全球上映后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电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美国圣路易斯有个华人家庭,许大同(梁家辉饰)的5岁儿子(丹尼斯)发烧,在家的爷爷(朱旭饰)不懂药瓶上的英文,就用刮痧方法来退烧。
第二天,孩子不小心磕破了头,送医院急症室,当丹尼斯因为受伤必须照X光的时候,女护士脱下了他的衣服,看到他背上触目惊心的三条伤痕时,女护士并没有漠视丹尼斯的伤痕,而是第一时间打电话报了警。于是就有了第二天警察和儿童福利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医院,宣布丹尼斯暂时由儿童福利局监护及听证会。
在其后的电影发展中我们看到在儿童福利局的紧急会议上,大家都为丹尼斯背上三条伤痕所震惊和愤怒,坚信只要有我们在这样的事情就再也不会发生。
尔后,在法庭上辩论中,许大同失去理智,法官当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圣诞之夜,许大同铤而走险,装扮成“圣诞老人”,沿公寓大楼外水管爬向十楼的自己家,结果警车呼啸而至……
看过电影的人都对影片中那个“横行霸道”的儿童福利局印象深刻。儿童福利局是美国联邦政府于1912年设立的机构,专司儿童福利保护。儿童福利局与警察局、法院以及民间组织合作,织成了一张保护儿童的立体网络。
美国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高度重视儿童保护问题。国会已通过了不少关于如何处理虐待和忽视儿童案件的法律,这些法律全国都必须遵守。但是关于被虐待和忽视儿童的法律,大部分是由州立法机构通过的,所以任何一个州都适用联邦法律和州法律。
美国国会自1974年以来陆续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收养暨儿童福利法》、《儿童虐待和疏忽报告法》、《儿童虐待预防及执行法》等一系列法案。这些法案明确界定了美国儿童保护工作的对象、任务,赋予机构介入家庭实施干预措施的权力。
中国有无必要建立一个类似美国儿童福利局的机构?儿童救助会中国分部项目质量组经理周晔认为:“关键在于需要一个统一的行政部门,对所有的儿童服务进行协调和监督。如苏格兰行署有权力协调与儿童福利有关的所有部门,包括教育、健康、警察、司法等;再如印度,虽然没有专门的儿童部,但是设立了妇女儿童发展部,能够起到牵头和协调各个与儿童有关部门的作用。在中国,操作上既可以是新的单独的机构,也可以是某个部委下设的司局,但这个部门必须有行政权力来协调与儿童相关的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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