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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前,环保部和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涉重金属企业、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必须强制购买环境污染保险。一旦这些企业发生污染事故,污染受害者或受污染的地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早在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就已经在全国推动环境污染保险试点。目前我国已在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一些地区的实践证明,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
根据两个部门的要求,涉重金属企业、石化等高环境风险企业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重金属企业包括重金属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从环保部门的监管情况来看,近年来,屡屡引发重大污染事故的大多是这几类企业。
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环境高风险企业,环保部还依照法律制定了约束措施,企业的投保情况将与企业的环评审批、排污许可、上市核查紧密结合,此外,企业还将被暂停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的资格。
保险监管部门表示,将引导保险公司把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合理设计保险条款,科学厘定保险费率。据介绍,保险条款载明的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第三方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投保企业(又称被保险人)为了救治第三方的生命,避免或者减少第三方财产损失所发生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施救费用;投保企业根据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为控制污染物扩散,或者清理污染物而支出的必要而且合理的清污费用;由投保企业和保险公司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
6.据X县群众反映:位于X县S村的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自建厂以来,在没有任何排污手续的情况下,常年肆无忌惮地排放黑色、黄色粉尘污染环境,老百姓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无果。
据知情人讲,该公司法人代表是N市的人大代表,工厂建于20世纪80年代,根本没有任何环评手续,且距离村庄特别近,一到刮风的季节,烟尘更是四处飘散,严重影响群众的生活。环保部门来了也只是以罚代管,吃饱喝足了事,老百姓敢怒不敢言。
X县D村铁里寨园一位村民投诉称,本村附近南工业园区有个养殖场,厂里把鸡的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渠里,造成整个村的水环境、空气环境、卫生环境恶化,恶臭顺风飘,群众不敢开窗,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群众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最终未得到解决。
记者接到投诉后,到实地调查,南工业园区后面的小河散发着刺鼻的臭味,河水呈黑色,里面满布污水和粪便,污染的小河与村庄的环境十分不协调。
县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对记者说,该厂已存在十多年,从2012年开始政府就责令该厂搬迁。当问及该厂有无环评手续时,队长并未正面回答,也没有对河水污染事件的处理办法给出任何解释。
该养殖场负责人通过电话对记者讲:“我们厂在这生产十几年了,刚开始的时候就在办环评手续,花了五六万,没办成,最后就不了了之了,我们一直跟环保局交着钱呢。”
7.2013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将就“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香港商报记者:我提的问题是关于环境污染治理的管理区域问题,环境污染是没有地方区域分割的,但环境的治理却是按行政区划的块块管理框架,这样不但滋生了地方保护,也让各地政策衔接不上。请问吴部长在打破地方保护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谢谢。
吴晓青: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难点,也是我们的重点。2011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其标志性的成果就是提出了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保护新道路。这为我们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的关系指明了方向,脱离经济发展抓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离开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正确的经济政策就是正确的环境政策。无论从中央到地方,我们都应该认真地贯彻好、落实好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措施。
无论是什么样的管理体制都必须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因为我们现在已经到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新阶段,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来提高我们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来调整我们的产业结构,来扩大我们的内需,用生态保护来优化生产力的空间布局,这样才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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