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10年以来,海南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省委、省政府在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省领导结合海南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全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上党课。省纪委组织开展《廉政准则》知识测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编印警示教育读本《高墙铁窗内的忏悔》和摄制警示教育专题片,教育全省党员干部。省纪委建立廉政文化精品宣传推广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展演、展览,打造了一批思想性、观赏性俱佳的廉政戏剧、音乐、图书精品。
省委决定从2009年开始,由省纪委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在部分市县和省直单位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试点,紧紧抓住排查和防控两个关键环节,对每项权力进行流程绘制,删减冗余的环节,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加强制约,防范风险。完善查办案件的督导督办机制,健全相互协调配合机制。试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初步建立起案件主办人选拔和履职机制;试行“两规”办案点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开通“两规”办案点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跨区域办案协作,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协调。
省纪委围绕项目续建、资金投向和管理使用、项目竣工验收等情况,对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围绕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监督检查;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节能减排、规范和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对抗洪纪律执行和救灾重建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务中心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管理和“一站式”服务。改进和完善预算编制方法,试行三年滚动预算编制方式,整合了财政专项资金,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深化非税收入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预算执行,保证财政资金支付时效,较好地防止了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不断拓展源头治腐工作力度。
另外,海南省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有机统一,对贪污腐败行为严惩不贷,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6.2010年2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施行,既是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现实需要,又体现了我们党科学管党、制度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能力。
《准则》是一面“明镜”,体现了党中央积极预防和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体现了教育为先、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的良苦用心。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具体来讲,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存“敬畏心”,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
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
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7.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了当前廉政建设的形势:“目前反腐倡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呈易发多发之势,一些案件触目惊心,影响极为恶劣;贪污腐化、奢侈浪费的问题屡禁不止。”因此,现阶段廉政建设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我们更应该把握关键,从分析造成廉政建设现实困境的原因入手,深入推进廉政建设。